《追新聞》報道由李永達、鍾劍華諸君子倡辦之「文化沙龍」,已於2023年9月24日開鑼,第一場由《城大社會科學部》前副主任張楚勇博士主講「英國對中華自由思想的影響」,探討英國自由思想在晚清的傳播,以至「海耶克」對兩岸三地的影響,粵語演講,座無虛設。

過去3年,《港區國安法》破壞、瓦解香港「公民社會」,「自由言論」空間萎縮,禁聲、禁書、禁示威,甚至小小規模的獨立書屋亦遭無理打壓。一群已移居英國的學人眼見香港遭全面打壓淪陷,希望藉著此地「自由言論」空間,延續香港昔日多元包容的討論氣氛,期望這樣的「文化沙龍」能在英國以至港人聚居的海外「遍地開花」,透過社交平台傳播到香港,連結有心人:

友諒、友直、友多聞,益矣。

第二場10月8日由《美國喬冶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研究員黎恩灝博士主講「威權陰影下的香港法治:從殖民管治到後殖民管治的變遷」;「香港的法冶水平長期蜚聲國際,至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實施一套嶄新的國家安全法律,為香港的法律體制帶來根本的改變,儘管不少分析認為港版國安法標誌香港法治的終結,但從歷史比較角度分析,香港的法治精神和體制,早於主權移交前後已響紅燈,甚至步入衰落。」

黎博士娓娓道來破解香港的「威權統治」,英殖民地時代固然如此,1997後「殖民時代」更加變本加厲。依法守法,不單有法律可跟,而是以普通化的法冶精神為依歸;在以《普通法》治理的先進國家,執法人員都不會照辦煮碗,在殖民地推行法治,只徒有法律框架、條文,不合理、不平等的殖民統治者優越心態往往規範、限制了法庭的獨立運作。

因應1922年的香港海員罷工,《英國殖民地政府》就於2月28日制定了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應對,不過此後《緊急法》條文不常用。1967年後更推行法律改革,分別成立《勞資審裁處》、《法律援助署》、《廉政公署》等等法定組織,增強公民維權權力和意識。「社會民主意識」必須和制度同步並進,尊重人權、理性、和平演進,缺一不可。

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港版國安法》鬼鬼祟祟即時頒發、即時生效,徹底打破香港原有法治系統:指定《港區國安法》法官、不設陪審團、指定律師,而且法例全球通用,旨在製造白色恐怖,加強被通緝人士心理壓力。而且被《國安法》控告人士脫罪者可一告再告,告到入為止。「大律師公會」、「律師公會」、「傳媒」都很少報道案件,被告人士或受害人角色不被討論、重視,形成「冷漠世界」。

現場一位前任香港法官、大律師、法律教授的觀眾說:現在《香港大學》的一年級「法律系」學生年紀太幼,只不過17、18歲,連支票都未用過一張,怎知道支票不兌現是甚麼一回事?他們要閱讀很多個案,「筆記簿書本」填滿五顏六色螢光色,只能靠「死啃硬唸」。而且唸「法律系」的十之八、九都只打算做事務律師,「搵錢」為上,理不得甚麼為法律服務;近年律師行業前景欠佳,收新生的英語水平也降低了。唸法律學系和一心一意要從事法律行業可以是兩回事,做律師起碼要懂得寫狀紙的規格。觀眾更說法官也是人,不會沒有偏見,認識的法官大都「心靈淺窄」,「單打獨鬥」,不懂得「他山之石」,與同僚討教案例法理,只會「搵料」佐證自己判詞。而次一級的《裁判司署》裁判官水平絕對參差。

儘管無能,不能絕望。還在無理被囚的黎智英、長毛、鄒幸彤、何桂藍、李卓人、林卓廷、快必⋯⋯ 還有「據理力爭認罪不認罪,求情不求情」的,政治問題法庭何能解決?

「文化沙龍」張燦輝教授的第三講《香港中文大學通識課程「與人文對話」政治經濟議題》將於10月22日星期日下午3時半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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