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貴州遵義一名30歲女護士在工作崗位突發腦出血,經搶救10天後不幸去世,留下一個8歲的兒子。近日,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引發爭議。
9月25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稱,陳佳佳生前是貴州茅台醫院醫學影像科主管護師,在該醫院工作約8年。8月4日下午,她在醫院上班期間突然出現頭痛、噁心等症狀。同事發現異常後立即將她送往CT室檢查,檢查顯示腦室內出血。隨後,她被送往急症科及神經外科救治。
當天下午,她被送進手術室做開顱手術,直到晚上11時左右才被推出來。診斷結果為「自發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腦室出血、急性腦疝」。此後,她一直處於昏迷狀態。
母親林女士說,事發第二天他們要求轉院治療,但醫生稱不具備轉院條件,「直到8月13日,醫生才告訴我們可以轉院了。次日清晨6時左右,醫院用120救護車把她轉到位於重慶沙坪壩區的西南醫院治療。」
林女士稱,經專家診斷,女兒已腦死亡,「我們聞訊哭成一團,後來找了輛120救護車送回茅台鎮老家。」「當晚7時左右我們到家,5分鐘後女兒就停止了呼吸。」
9月17日,遵義市人社局調查認定陳佳佳是在工作過程中突發疾病,但因搶救至第10天死亡,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條件,故決定不予認定。仁懷市衛健局回應稱,目前正按規範處理。
對此,林女士表示,女兒每年都會接受體檢,此前沒有基礎疾病,平時工作也十分繁重,甚至經常在深夜被叫回醫院加班。女兒從突發疾病到去世僅10天,「沒想到竟因搶救時間長而無法算工傷」。
據報道,陳佳佳因扎針技術高超被同事和病人稱為「陳一針」,曾獲「2020年勞動競賽」護理組三等獎、2021年度「優秀醫務工作者」稱號,疫情期間還支援一線。官方的處理引發爭議,網民幾乎一邊倒地支持家屬。
網民表示:「護士是高危職業,晚上沒得睡覺,工作壓力又大,休息時間又少。」「這是要求工傷不要急救嗎?」「超過48小時就不是工傷待遇了!」「所以堅持47小時就不算工傷,不該搶救這麼久是吧,甚麼垃圾規定,簡直就是害人啊。」「你為他們累死在崗位上,他們還覺得你很費錢。」「法律條文有問題。」
科技博客「裝老師有毒」表示:「又學到一個燙知識:要想拿到工傷賠償,必須48小時內放棄治療。」
頭條文章作者馬延明說:「《工傷保險條例》48小時工傷時限的認定標準,已經嚴重滯後於現代醫療水平,立法層面是時候、有必要對工傷死亡時間進行修訂了。人社局結論是嚴格依照現行法條;但情理、醫學現狀與法律條文之間出現巨大撕裂了。」
針對事件,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為,工傷認定的核心應從單純的搶救時長轉向疾病與工作的因果關係。他表示,如果有證據證明疾病與工作勞累、壓力及工作環境存在關聯,不能僅以搶救超過48小時作為排除工傷的唯一依據;如果能夠證明疾病與工作無關,則不應認定為工傷。
付建進一步表示,「視同工傷」制度涉及職工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的特殊情形。如果僅機械適用48小時規定,而不考慮護士頻繁夜班等職業特點,可能引發爭議。他認為,如果陳佳佳家屬能夠證明其生前無基礎疾病,並有證據證明死亡與高強度工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則可據此進一步主張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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