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之一喬映瑜因在反送中運動期間管有製造爆炸品,以及聯絡抗爭者計劃逃往台灣,今日(30日)被判監5年1個月。
喬映瑜等「12港人」在2020年8月23日乘坐快艇離港赴台,途中遭中共海警拘捕。喬映瑜在大陸以「組織偷越邊境罪」被判刑2年,刑滿後被移交香港警方,面對在港的法律程序。
喬映瑜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製造爆炸品」以及「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另一項控罪管有大麻,則存檔法庭。
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由法官陳廣池判刑。案情指,2020年1月14日,警方在喬映瑜與同案被告黃棨騫的住所搜出喉管炸彈、火柴等物。喬映瑜表示,「12港人」中的黃偉然將喉管炸彈交給她的男友黃棨騫,並放在兩人住所。她也承認,在網上學習把火柴頭塞進網球,希望在社會運動中點燃投擲,製造大量煙霧,但結果不如預期。至於「妨礙司法公正」,案情指她在12港人離港事件中負責聯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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