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20)宅,在「西頭」,現在是熱鬧地方。迭更斯出身貧賤,熟悉下流社會情形——他小說裏寫這種情形,最是酣暢淋漓之至。這使他成為「本世紀最通俗的小說家,又,英國大幽默家之一」,如他的老友浮斯大(John Forster)給他作的傳開端所說。

他一八三六年動手寫《比克維克秘記》(《Pickwick Papers》),在月刊上發表。起初是紳士比克維克等行獵故事,不甚為世所重,後來僕人山姆(Sam Weller)出現,詼諧嘲諷,百變不窮,那月刊頓時風行起來。迭更斯手頭漸寬,這才遷入這宅子裏,時在一八三七年。

他在這裏寫完了《比克維克秘記》,就是這一年印成單行本。他算是一舉成名,從此直到他死時,三十四年間,總是蒸蒸日上。來這屋子不多日子,他借了一個飯店舉行《秘記》發表周年紀念,又舉行他夫婦結婚周年紀念。住了約莫兩年,又寫成《塊肉餘生記》、《滑稽外史》等。這期間生了兩個女兒,房子擠不下了。一八三九年終,他便搬到別處去了。

屋子裏最熱鬧的是畫,畫著他小說中的人物,牆上大大小小,突梯滑稽,滿是的。所以一屋子春氣。他的人物雖只是類型,不免奇幻荒唐之處,可是有真味、有人味——因此這麼讓人歡喜讚歎。

屋子下層一間廚房,所謂「丁來谷廚房」,道地老式英國廚房,是特地佈置起來的——「丁來谷」是比克維克一行下鄉時寄住的地方。廚房架子上擺著帶釉陶器,也都畫著迭更斯的人物。

這宅裏還存著他的手杖、頭髮;一朵玫瑰花,是從他屍身上取下來的;一塊小窗戶,是他十一歲時住的樓頂小屋裏的;一張書桌,他帶到美洲去過,臨死時給了二女兒,現時罩著紫色天鵝絨,蠻伶俐的。此外有他從這屋子寄出的兩封信,算回了老家。

這四所宅子裏的東西,多半是人家捐贈;有些是特地買了送來的,也有借得來陳列的。管事的人總是在留意搜尋著,頗為苦心熱腸。經常用費大部靠基金和門票、指南等餘利。但門票賣的並不多,指南照顧的更少,大約維持也不大容易。

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以    《挽歌辭》(《Elegy Wri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著名。原題中所云:「作於鄉村教堂墓地中」,指司妥克波忌士(Stoke Poges)的教堂而言。詩作於一七四二格雷二十五歲時,成於一七五○,當時詩人懷古之情、死生之感、親近自然之意,詩中都委婉達出。而句律精妙,音節諧美,批評家以為最足代表英國詩,稱為詩中之詩。

詩出後,風靡一時,誦讀模擬,遍於歐洲各國——歷來引用極多,至今已成為英、美文學教育的一部份。司妥克波忌士在倫敦西南,從那著名的溫澤堡(Windsor Castle)去是很近的。

四月一個下午,微雨之後,我們到了那裏。一路幽靜,似乎鳥聲也不大聽見。拐了一個小彎兒,眼前一片平舖的碧草,點綴著稀疏的墓碑——教堂木然孤立,像戲台上布景似的。小路旁一所小屋子,門口有小木牌寫著格雷陳列室之類。出來一位白髮老人,殷勤地引我們去看格雷墓,長方形,特別大,是和他母親、姨母合葬的,緊挨著教堂牆下。

又看水松樹(yew-tree),老人說格雷在那樹下寫《挽歌辭》來著——《挽歌辭》裏提到水松樹,倒是確實的。我們又兜了個大圈子,才回到小屋裏,看《挽歌辭》真跡的影印本,還有幾件和格雷關係很疏的舊東西。屋後有井,老人自己汲水灌園,讓我們想起「灌園叟」來。臨別他送我們每人一張教堂影片。◇(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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