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的乖乖女莉莉安娜,決定進行人生唯一一次的叛逆,和她的王子阿蒙——沉睡千年後醒來的埃及王子遠赴埃及帝王谷,喚醒阿蒙的兄弟,以阻止能幻化為各種形體的魔神塞特在下次月圓之前奪取世界。

第一章 繆思之屋

「十五塊半。」司機用濃重的口音說。

「你收信用卡嗎?」我客氣地問。

「不行,不能用信用卡,機器壞了。」

我朝照後鏡裏那對皺眉瞪我的眼睛淡淡一笑,掏出自己的皮包。我雖然搭過無數次的紐約計程車了,卻從沒習慣計程車司機的態度;每次都會把我惹毛。不過我若不搭小黃,就得坐家裏司機開的車了,他一定會到處跟著我,把我的一舉一動向爸媽報告,所以總體考量後,我寧可獨來獨往。

我給了司機二十塊錢,然後打開車門,司機幾乎立刻開車閃人,害我只能勉強站穩,一邊還在他留下的灰色廢氣裏咳著。

 「爛人。」

我一邊嘀咕,一邊撫平我的剪邊褲,然後彎腰調整意大利皮製涼鞋上的繫帶。

「需要幫忙嗎,小姐?」在附近的一名年輕男子問。

我站起身從頭到尾打量他一下,那條百貨公司專櫃買的牛仔褲、「I LOVE NEW YORK」T恤,以及鄰家邋遢男孩的模樣,立即告訴我,此人不是紐約客。

任何有尊嚴的紐約人,至少我認識的紐約客裏,絕不會有人肯穿這種「NYC」T恤。他長得不算難看,但一想到他可能在紐約待不久,而且我爸媽顯然不會認同他,便覺得與他多說半句都是在浪費時間。他不是我的菜。

我雖然不是很清楚哪種類型才是我的菜,但我想,等看到時自然就會知道了。

「不用了,謝謝。」我笑著說:「我很好。」

 我邁開大步,朝「大都會博物館」的台階走去。我們學校的女生一定會覺得我很白痴,無故放走一名可愛的潛在男友——至少玩一玩也不錯。

其實不輕許無心信守的諾言,比較輕鬆,尤其是這名男子沒有一項符合完美男神的條件。

我的條件清單尚不完整,不過自從我長大開始對男生感興趣後,就一直往上添條件,說到底,還是因為我對自己的選擇十分謹慎。

我雖然挑剔,只穿名牌,每個月的零用錢比大部份同儕一整年所掙的還多,但我絕不是眼高於頂的勢利鬼。爸媽對我期望甚高,而金錢是用來滿足這些期望的工具。他們總是教我,一個人的形像,雖未必百分之百精確,卻能顯示出一個人的類型。我雖努力尋找例外,但在我的同學及朋友身上,卻屢試不爽。

我父親是位成功的國際金融律師,他老說:「銀行家會先相信你的西裝,然後才相信你。」這就是他的「人要金裝」論調。

他和我媽媽——老媽醒的時候,泰半時間都待在摩天大樓裏(紐約最大媒體公司之一的辦公室中),對特助發號各種指令——他們把「形像即一切」的概念烙在我身上。

只要我符合他們的期望,他們大部份時候都不會管我。其中包括參加各種典禮(裝出三千寵愛集一身的嬌嬌女模樣)、在女子私校拿全A成績、當然還有不許與門不當戶不對的男生交往(所以我乾脆不約會,以達到爸媽的期望)。相對地,爸媽也給我豐厚的零用錢,和自行探索紐約的自由。

我很珍惜這份自由,尤其今天是春假的第一天。

大都會博物館是我最愛去的地方之一,它不僅獲得爸媽的認可——這是一大分——更是個觀察他人的絕佳地點。

我不確定自己將來想做甚麼,但我得在這個星期內想清楚,因為有好幾所爸、媽認同的大學已經接受我了。母親和父親——他們痛恨我稱他們「老媽」和「老爸」 ——希望我主修讓他們臉上添光的科系,如醫學、商業或政治,但這些我都不怎麼感興趣。

我真正喜愛的是研究人。古代的人,例如我在大都會博物館裏學到的人物、或甚至是紐約市裏四處走動的人們。事實上,我有一本筆記本,裏面記滿了我所見過最有意思的人。

如何能將這項詭異的嗜好轉變成職業,我實在毫無概念。爸媽從不贊成我當諮商心理師,他們認為,一個人只要立志克服任何可能面臨的障礙,應該就能控管自己的心理健康。他們並不鼓勵我跟那些比他們身份低下的人來往,然而,我覺得成為諮商心理師,是最適合自己的一條路。 ◇(待續)

——節錄自《埃及王子:千年一次的甦醒》/ 大塊文化出版公司

作者簡介

柯琳·霍克 Colleen Houck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柯琳的首部系列作品《白虎之咒》,第一集《預言中的少女》獲得文學讚譽與極佳的電子書銷售成績;第二集《尋找風的聖物》更獲得家長評選金牌獎(Parents' Choice Awards)。小說改編電影由印度導演夏克哈·卡帕(Shekhar Kapur)執導,全球書迷熱切期待中。

新系列《埃及王子》保有柯琳喜愛的浪漫、冒險、愛情、史詩等元素;還將讀者們耳熟能詳的埃及古蹟、埃及神祇寫入小說情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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