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前主席譚耀宗昨日聲稱,修憲確立了中共的領導地位,若日後立法會參選人提出「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有可能違憲,多名民主派議員批評譚危言聳聽。

譚耀宗昨日在北京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中國《憲法》修改後確立了中共的領導地位,將來提出「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可能違憲,甚至可能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

早在九七香港主權移交之前,「堅持共產黨領導」一直是中共憲法中內容,此條並非現在才列入中國憲法。中共承諾「一國兩制」,《基本法》就將香港與中國大陸憲法區別開來。

1979年3月由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全國理論工作務虛會會議上提出。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指出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四項基本原則是指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香港中國問題專家季達認為,譚耀宗昨日聲稱:「修憲確立了中共的領導地位」,這句話是假話,故意刺激香港人的情緒,並恐嚇香港人,用心叵測。

據悉,在習近平最新一次訪港期間表示,香港人可以不喜歡中國共產黨,但要愛國家。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如果譚耀宗的言論是北京向香港人發出的信息,是一個很差的信息,等於宣佈香港一國兩制已經死亡。他形容譚耀宗是「皇帝不急太監急、走出來向香港市民作出威嚇」。

民主黨另一議員黃碧雲則指,很多市民都曾經參加六四集會,也有叫過「結束一黨專政」口號,無可能因為這樣令參加集會的人以後無法參選立法會,質疑譚耀宗的說法危言聳聽,強調市民的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條例》第40條,則規定參選人要聲明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特區,兩者皆沒有提及要擁護憲法。行會成員湯家驊表示,法律沒有要求參選人要擁護北京政府,更加不是要擁護北京政府背後的執政黨。又認為單憑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不覺得是違反《憲法》及《基本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時指,立法會議員的參選資格,會根據法律的要求,由選舉主任作出決定。

支聯會續爭結束一黨專政

「結束一黨專政」是支聯會每年六四晚會都會出現的其中一句口號,支聯會強調,有關訴求是眾多香港人長期以來的期盼,公開高呼類似的口號也是體現香港人一直行使的言論自由。批評譚耀宗的言論是對香港人言論自由、表達自由、選舉和被選權利等的嚴重挑釁。重申支聯會將繼續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在內的「五大綱領」,堅持到底、抗爭到底。

支聯會又認為,根據《基本法》,在「一國兩制」前提下,香港實行的是「資本主義」而非「社會主義」,因此所謂「共產黨領導」不能直接引申到香港,更不能藉此打壓香港人一直享有的各種自由和權利,否則就是對「一國兩制」的最致命扭曲。強烈要求譚耀宗收回言論,並向全港市民道歉。

民陣表示,透過政見褫奪市民參選權、被選權,已經嚴重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譚耀宗竟然率先媚共,自表支持結束一黨專政者不能參選,完全是帶頭敗壞香港的所為。斥責譚耀宗欠缺對中國歷史認識,是「蓄意跑出來為主人獻媚,主動亂解主子心意」,要求其收回言論。又指《基本法》26條列明香港市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若果尊重基本法,就應該尊重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呼籲香港人要珍惜及善用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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