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9月6日),美國國務院等多個政府部門針對美企在香港營運和活動所面臨的風險,聯合發布一份更新版香港商業諮詢警告,上一版本於2021年7月發布。

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在聯合警告中說,更新2021年的版本是為了強調中共和香港當局的行動所帶來的新的、加強的風險,「這些風險可能給在香港營運的美國公司造成不利影響」。

在國務院發布的聲明中說,美企在香港面臨的許多風險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共產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國安法》)和2024年3月頒布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簡稱《國安條例》或「第23條」)的實施。這些法律進一步侵蝕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和對人權的保護。

「企業應該意識到,他們在PRC面臨的風險現在越來越多地出現在香港。《國安法》、《國安條例》以及中港當局採取的行動(如懸賞),可能會對企業的員工、財務、法律合規性、聲譽和營運產生負面影響。更新版商業諮詢為企業提供訊息,幫助他們做出明智的商業決策並正確評估風險。」聲明說。

更新版香港商業諮詢強調了以下幾點:
– 在香港經營的企業以及代表這些公司開展業務的個人,都要受到《國安法》和《國安條例》寬泛而模糊規定的約束。

– 企業應該意識到,《國安條例》的域外適用可能會影響香港以外的企業和個人。

– 在香港營運的企業面臨著潛在的法律、監管、營運、財務和聲譽風險,包括審查力度加大、潛在的經濟處罰,以及因被認為違反《國安法》或《國安條例》而面臨的法律訴訟。
– 在香港營運的企業可能會面臨與制裁合規工作相關的相互衝突管轄權要求和責任。根據美國法律,不遵守美國制裁措施可能導致民事和刑事處罰。

香港商業諮詢還說,中共《國安法》及其實施條例賦予警方廣泛的權力,可下令封鎖和刪除訊息發布者、平台服務提供商、託管服務提供商和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內容。國際媒體曾多次報道,香港警方行使《國安法》賦予的權力,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阻止訪問某些網站或封禁某些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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