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英國民間組織「香港監察」昨日(14日)發表公開信,促請首相貝安德(Andy Burnham)召見中共駐英大使。
現年29歲的黃之鋒自2020年11月起持續被囚,先前因參與民主派「35+初選案」被判監4年8個月,原定於明年1月刑滿。他於本月2日在高等法院答辯時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庭若裁定相關控罪屬「罪行性質嚴重」,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目前案件尚未定出判刑日期。
是次公開信共有27名個人及機構參與聯署,涵蓋工黨、保守黨、綠黨及北愛民主統一黨等不同黨派。署名人士包括末任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以及侯俊偉(Jeremy Hunt)與聶偉敬(Malcolm Rifkind)兩名英國前外相;組織方面則包括香港監察及自由之家等。
公開信引述貝安德於9月8日在《衞報》撰寫的評論文章,提及「英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代表某種價值」,要求首相將此原則應用於香港事務,追究中國被指濫用《港區國安法》將和平民主活動刑事化的責任。
聯署信指出,中英兩國於1984年簽署並在聯合國登記《中英聯合聲明》,承諾香港於1997年主權移交後維持原有生活方式及自由50年。信中強調,黃之鋒過往僅要求政府信守承諾,故英國作為簽署國及基於歷史淵源,對曾捍衛承諾者負有道義及外交責任,英政府應信守承諾並召見中共大使提出有關個案。
指國安法影響延伸至英國街頭
公開信同時指出,《港區國安法》之影響已延伸至英國境內,形容香港事務並非「遙遠的問題」,「中國的國家安全法在英國的街頭仍被感受到」。
信中列舉本年早前判刑的「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兩名男子被指替香港當局監視流亡港人及英國國會議員,遭裁定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成;同時提及多名定居英國的香港民主倡議者被港府懸紅通緝。信中亦提到英國警方正調查一段影片,懷疑中共駐英大使館保安人員在有人示威期間手持違禁電擊武器。
參與聯署的上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Alton)在致三藩市聲援集會的信件中表示,對黃之鋒堅持民主與非暴力的理念印象深刻,批評黃之鋒及其他民主倡議者遭受政治迫害,指相關審訊是對司法公義的「嘲弄」,呼籲英美等民主國家予以支持。彭定康亦曾批評,黃之鋒等人被判監乃中共決意「為香港戴上手銬」之例。
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主席Mark Clifford則表示,黃之鋒等政治犯是對公義與人類尊嚴的冒犯,爭取其獲釋應成為民主國家優先事項。
英國外交部早前回應國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正持續監察黃之鋒案件,並曾對他在2025年再次被捕表達「深切關注」,同時重申要求廢除《港區國安法》及停止檢控所有被該法起訴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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