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宣布再通緝多5人,包括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和蔡明達。(余鋼/大紀元)
國安處宣布再通緝多5人,包括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和蔡明達。(余鋼/大紀元)

繼早前懸紅通緝8名海外港人後,香港警方國安處今日(14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再通緝多5人,包括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和蔡明達。另外,國安處昨拘捕2男2女,年齡介乎29至68歲,涉「以金錢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透過網上訂閱者眾籌平台,資助許智峯、羅冠聰。

被通緝的5人,鄭文傑被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許穎婷與邵嵐被指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霍家治與蔡明達被指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處對每人懸紅100萬港元。

翻查資料,鄭文傑曾在英國駐香港總領館蘇格蘭國際發展局工作。2019年8月、反送中運動期間,他在大陸一度「失蹤」。其後深圳公安證實「行政拘留」鄭文傑,稱其「多次進行嫖娼行為」。鄭文傑獲釋後則揭露自己遭大陸秘密警察逼供,要求交代「英國在香港反修例抗爭中的角色」。

許穎婷是學民思潮前成員,現時是在美國港人組織「我們是香港人」的總監,她在2022年4月宣布自己獲美國政治庇護,是第一位獲得美國聯邦政府批出政治庇護的香港人。

邵嵐在2019年6月擔任香港城大學生會臨時委員會外務副會長。她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曾以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身份到英國、德國、瑞士和美國演講和進行游說。

霍嘉誌和蔡明達則是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的負責人。

國安處高級警司洪毅警告說,已經凍結被通緝5人的資產,任何人士如果試圖捐助他們,「要三思,以免自招麻煩」。

國安處高級警司洪毅(左)及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余鋼/大紀元)
國安處高級警司洪毅(左)及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余鋼/大紀元)

網上平台資助羅冠聰及許智峯 4人被捕

另外,洪毅稱,留意到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許智峯,在網上開立「訂閱者帳戶」,及發表「危害國家安全言論」,不斷向外國政府要求制裁香港官員及法官,涉嫌「犯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指稱他們在訂閱者平台呼籲眾籌,是「支持他們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洪稱,「有充分證據顯示2名分別29及68歲的男子,與2名分別56及59歲的女子,報稱職業分別為電梯技工、補習老師及退休人士,在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透過平台資助許智峯與羅冠聰,1萬元至12萬元不等」。警方調查亦「顯示他們有瀏覽相關平台帳戶」。洪稱警方的行動仍然繼續,並強調警方已經在7月「提醒市民」要與相關人士「劃清界線,切勿資助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或組織」。

被問到「瀏覽相關的平台」是否犯法,洪稱一個人是否犯法,視乎他們具體的意圖與行為,國安法定明4項「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協助、教唆、以金錢或其它方式資助其他人「干犯國安罪行」。他說,如果對自己的行為合法性有懷疑,應立即停止,取消訂閱,並與相關人士劃清界線,「以免自招嫌疑及負上刑事責任」。至於「海外過數」的追查,他稱警方有足夠多的工具可做到。

被問到被通緝人士是否不進入香港就不會被捕,李桂華回應,「不要看輕香港警方在這方面的決心」。他強調,警方不會放過任何一個他們回港被繩之於法的機會,警方亦正蒐集他們的罪證,供他們一旦回港時使用,「哪怕他們很多年後才回來,我們都能處理案件」。

安排保釋「並非鐵板一塊」

早前周庭被當局安排到大陸後,才可獲發還護照前往加拿大升學。李桂華說,根據警隊條例,警方可以容許被捕人士保釋,國安法的附表中,亦有交出旅遊證件的規定。他說,上述2項「並非鐵板一塊」,警方很多時候在保釋方面「有傾有講」,包括會因應對方的要求及風險,調整離境限制。

李桂華指責周庭「講大話」,但稱現時周庭尚未正式犯法,若在指定日子內不回港報到,就會通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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