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針對今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外的聚集事件執法,累計拘捕8人,包括今日(30日)被捕的獨立網媒「爆炸頭」(Boom News)創辦人鄧浩榮和牙醫李盈姿。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RSF)同日發出聲明,強烈譴責港府拘捕新聞工作者,並呼籲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鄧浩榮。另外,記協發聲明深表關切,促請當局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並確保鄧浩榮能及時獲得法律代表。

被捕的鄧浩榮現年37歲,綽號「爆炸頭」或「Bobby」,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過去曾任《中大學生報》及高登新聞台記者,並於2020年起發展個人網台及自媒體頻道。

無國界記者在聲明中表示,對鄧浩榮被捕感到震驚,指此舉是香港「新聞犯罪化」(criminalisation of journalism)的最新跡象。RSF亞太特派員兼倡議經理Aleksandra Bielakowska指出,鄧浩榮一案再次反映國家安全程序被「武器化」,用作壓制與威脅香港獨立新聞專業人員的工具。

聲明提到,鄧浩榮所營運的「爆炸頭」曾對8月31日港鐵太子站外紀念2019年反修例運動相關事件的聚集進行報道。RSF認為,香港已成為全球對新聞業最嚴苛的環境之一,當地剩餘的獨立記者每日均冒著個人風險堅持採訪。該組織除敦促港府保障新聞工作者可以在免於報復的恐懼下執行職務外,亦呼籲國際社會採取行動,保護香港現存的獨立新聞力量。

記協促交代拘捕是否與採訪及報道工作有關

記協發聲明表示,從傳媒得知鄧浩榮今早於佐敦的單位中被捕,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在公眾領域中,第一名新聞工作者因條例下的「煽動罪」被捕人士,對此深表關切。

對於獨家拍攝鄧浩榮被身穿國家安全處外衣的便衣人員帶走的傳媒,隨後引述不具名的消息人士透露,指鄧浩榮的被捕與他直播「831」太子站襲擊事件七周年活動相關。

記協表示,有關指控令不少前線新聞工作者感到憂慮,因為直播是如實報道現場發生事態,而在公眾地方記錄及直播現況,是基本新聞工作。記協要求警方公開交代鄧浩榮被指觸犯法律的具體行為,以及拘捕是否與他的採訪及報道工作有關。

記協認為,若記者僅因在現場報道,或報道內容與官方說法不同而被捕,所有前線記者日後採訪公眾活動時都會承受同樣風險。

記協敦促警方以謹慎的態度檢取新聞資料,因為新聞材料對維繫公眾對新聞界的信心至關重要,並循此影響新聞自由,故獲香港政府以法例形式對執法人員檢取新聞材料加入限制。

記協又說,鄧浩榮自2020年起以獨立記者身份進行街頭採訪及直播,近年採訪時屢受警務人員阻撓、被匿名訊息恐嚇滋擾,以及被稅務局查稅,但仍履行記者天職,持續報道香港事務,因為他相信港人應繼續享有《基本法》第27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記協促請當局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並確保鄧浩榮能及時獲得法律代表。

警分三波行動累拘8人

警方國安處稱,發現有人於8月31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外手持花束站立及叫喊具煽動性的口號,涉嫌散播假消息,以謊言攻擊特區政府及抹黑警隊。警方隨後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分三波採取拘捕行動。

首輪行動為9月3日,警方於港島及九龍區拘捕2男1女(33歲至79歲),包括「旺角鳩嗚團」成員陳冠旭、前區議員馮競文及一名姓譚本地男子。次輪行動在9月27日及28日,警方於九龍及新界區拘捕1男2女(46歲至65歲),指他們涉嫌在現場參與展示煽動標語或物品。第三輪行動為今日,警方於佐敦等地再拘捕1男1女(37歲及58歲),分別為網媒「爆炸頭」創辦人鄧浩榮及牙醫李盈姿。

警方表示,已獲簽發搜查令搜查各被捕人住所並檢走證物,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重申,所謂「831事件」絕無事實根據,別有用心者藉此散播謊言以達致政治目的,干犯煽動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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