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雨傘運動爆發12周年,多名居英港人於英國時間周一(28日)到倫敦唐寧街10號首相府遞交請願信。團體促請政府檢討並修訂現行移民法規,在審批BN(O)簽證、永久居留及歸化入籍時,設立專責審查機制以區分涉及政治動機的刑事定罪,避免將政治釋囚拒諸門外。
早前有英國媒體報道,自新首相貝安德上任以來,英國內政部已駁回至少12名曾在港因暴動罪等服刑人士的BN(O)簽證申請。
是次請願行動由「蒲公英互助網絡」總監郭子健(前葵青區議員,正被廉政公署通緝)、「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正被港警國安處懸紅通緝)、前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林正軒,以及因反送中運動爆炸品案服刑後、現於英國申請難民庇護的港人吳偉豪一行四人進行,請願信由首相府代表接收。
請願港人指出,申請人目前主要面臨兩大關卡,包括英國現行《適宜性條款》(Part Suitability)規定,凡於任何地區被判處監禁或緩刑12個月或以上者,其簽證申請原則上必須予以拒絕。
請願港人強調,港府常以「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襲擊或管有違禁品」等一般刑事罪名進行檢控,若英方單憑香港法庭的判決及刑期作為硬性指標,未有考慮案件背後的政治因素、審訊公平性及判刑相稱性,實有違BN(O)簽證最初用作保障受迫害港人的初衷。
林正軒質疑英國內政部審查時缺乏「政治敏感度」,僅按香港法庭判詞作決定,形容此舉等同「將救生艇整沉」並造成「二次傷害」,呼籲貝安德政府勿因經濟壓力或外交角力而放棄香港政治犯。
蒙兆達則表示,香港司法制度已遭根本性破壞,當局持續利用刑事罪名打壓爭取民主自由的人士;若英方單純依據刑事紀錄審批而不考慮定罪背後的政治環境,屬不公平且變相認同港府的政治檢控,背離設立「救生艇」的人道原意。
此外,郭子健指出,部份出獄者在港仍面臨國安跟蹤等迫害,呼籲英國政府勿把BN(O)簽證淪為「形象工程」,強調政治定罪不應成為當事人的「第二次懲罰」或負面標籤。
吳偉豪則援引前外相藍韜文於2020年在下議院強調BN(O)體現歷史及道義責任的言論,促請英方逐案審核政治背景與證據,並為無法經由BN(O)獲保障者建立專屬保護渠道。
請願港人補充,並非要求英方放棄國家安全審查或自動批准所有申請,而是希望建立基於個案與證據的高級審查機制,有效區分真正的嚴重犯罪與涉及政治因素的刑事定罪。此外,促請英國當局修改相關移民法規的英國國會聯署現已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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