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今日(31日)在Facebook發出聲明,表示近日有數名不知名男子自稱「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以暴力方式企圖進入學聯位於威特商業大廈9樓及金輪大廈8樓A室的兩個單位,涉嫌刑事毁壞學聯的閉路電視裝置,學聯已就事件報警。

學聯表示近日有數名不知名男子涉嫌刑事毁壞學聯的閉路電視裝置。(學聯FB)
學聯表示近日有數名不知名男子涉嫌刑事毁壞學聯的閉路電視裝置。(學聯FB)

聲明表示,馬逢國、李乃堯、侯叔其等人去年委聘謝偉俊律師行,「強搶」「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的控制權,繼而刪去學聯在公司所佔的權益和代表權。公司被馬逢國、李乃堯、侯叔其、謝偉俊等人控制後,向學聯幾位前幹事提出訴訟,要求學聯遷出上述兩個物業。

聲明解釋,「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公司」本來是為了支持學聯而成立的,該公司只是代學聯持有上述兩個物業。而學聯多年以來,亦合法使用兩個物業作會務之用,一切有關兩個物業的開銷亦由學聯負擔。

學聯表示近日有數名不知名男子涉嫌刑事毁壞學聯的閉路電視裝置。(學聯FB)
學聯表示近日有數名不知名男子涉嫌刑事毁壞學聯的閉路電視裝置。(學聯FB)

學聯上載了閉路電視影片截圖,顯示涉嫌刑事毁壞閉路電視裝置的相關人士;被破壞的閉路電視裝置的相片;以及由「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以簡體字書寫)發出的聲明「基於安全理由,本公司決定拆除未經本公司授權而安裝之任何監控設備任何人士如聲稱擁有該等物件,請立刻與本公司職員周先生聯絡」。

學聯透露已就事件報警,並正諮詢法律意見,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又嚴正警告馬逢國、李乃堯、侯叔其、謝偉俊等人及其代表切勿嘗試強行進入上述兩個物業,或強行處理、清除或丟棄上述兩個物業內的物品。他們認為,不論學聯佔用物業的法律問題如何,盜竊罪及刑事損壞罪仍然適用。

翻查資料,建制派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曾於70年代曾擔任學聯會長。學聯在1993年賣出「學聯旅遊部」,把「學聯旅遊部有限公司」改名為「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由6名來自當時「學聯旅遊」的人士包括馬逢國,以及6名由學聯委派的學生或社會人士擔任。

今年,「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要求學聯清空兩個會址及交出鎖匙;法院亦頒令凍結學聯所有銀行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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