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後的立法會,繼去年通過《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為大陸院校醫科畢業生來港執業開方便之門後,近日再倡進一步開放,讓不是以英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醫科課程畢業生,亦可符合資格,循特別註冊途徑來港工作。有議員明言攻擊「特別註冊委員會」,只承認以英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課程,令大陸醫科生無法透過計劃來港執業。有曾任職公立醫院的醫生質疑,主要授課語言不是英文的醫科畢業生,來港工作或有溝通問題。

引起是次爭議的,是去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後,第14F條中所載,醫務委員會轄下的「特別註冊委員會」,只可建議符合特定醫學資格的課程納入認可課程名單,當中要求在課程的授課語言方面,要「大致上可與由任何本地大學頒授的醫學資格比擬」。

「特別註冊委員會」在6月的會議上,詳細調查過本地大學醫科的授課語言,表示得到的信息是「英文only」(只用英文)。

呼聲要求承認中文作授課語言的醫學資格

政府上月公布第二批海外醫生認可醫學資格名單,大陸復旦大學成首間上榜的大陸院校,其醫科畢業生上月起可循特別註冊途徑來港,在公營醫療機構服務。

但在現時的立法會中,有議員質疑,認可名單中的復旦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6年制醫學課程)」以英語授課,只招收外國學生,復旦有其它3個可供香港學生修讀、並非純粹以英語授課的醫學課程,為何不納入名單,是否因授課語言並非英語而不獲承認。

當時政府以上述的《醫生註冊條例》第14F條回應,2所本地醫學院,已再次確認其醫學課程的授課語言「只有英語」,故「特別註冊委員會」認為,非英語授課的醫學課程或未能符合法例要求。

但有議員仍然要求政府承認由大陸大學頒授的(如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和中山大學)、以中文作授課語言的醫學資格,並承認上述3項復旦大學課程頒授的醫學資格,促政府及「特別註冊委員會」,不要侷限獲承認的醫學課程的授課語言於英語。

上周四(21日),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更特地為「授課語言作為特別註冊委員會評審非本地醫學課程的一項準則」,召開特別會議。

民建聯議員梁熙提出質疑,認為法例沒寫明必須以英文授課,「特別註冊委員會」是「僭建護城河」,「保護自己業界利益」,令大陸醫科生無法透過計劃來港執業;問根據委員會的解讀,限以英文授課,是否永遠大陸的醫生「都不可以就著你們的政策來到香港執業?」

兩間本地醫學院院長在會議上,提出略不同於政府之前的,其醫學課程授課語言「只有英語」的講法。他們表示,主要授課語言,包括課堂、考核、發表文章、書寫病歷是用英文,只有在學習同病人溝通時才會用到中文和粵語。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署理院長劉澤星進一步解釋,臨床「學生同病人當然要講本地話,老師同病人亦是。當老師同學生再溝通時,都是用回英文。」

「特別註冊委員會」主席鄧惠瓊表示,由於委員會早前得到的信息是「只用英文」,故委員會是「依法辦事」,但委員會不排除「等待有什麼指示,可以用中文」。

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在會議尾段說,「好開心聽到」2間本地醫學院院長「好清晰,亦希望我無聽錯,就是授課不是English only(只用英語),是有中文教學,並非全英文」,認為此情況,對「特別註冊委員會」回去討論有幫助。「因為English only,與部份英文、大部份英文,有小部份中文的教學成份,是有分別。」他還表示:「如果在這裏解決了問題,我們就不需要再修改法例;但如果解決不到,仍然用『English only』這2個字,我想似乎無辦法打破這個僵局。」鄧惠瓊稱下月會開會討論。

英語能力不足或影響專業溝通

有曾任職公立醫院的醫生向本報表示,香港的醫療工作中,所有臨床的交流、報告、醫療紀錄均只用英文,臨床職員(clinical staff)的溝通亦只用英文,只有同病人或非臨床職員(nonclinical staff)溝通時,才使用雙語。

被問到如果外地醫生的主要授課語言不是英文,但可以符合資格循特別註冊途徑來港工作,會有問題嗎?該醫生解釋,「大家工作時都寫英文,亦用英文思考」,並提到他們的教科書、論文及考試均用英文,「對不起,我不知道如何用中文作專業溝通」,表示上述問題的答案不言而喻。

《香港01》報道,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稱,只要非英語授課的醫學生的課程,與本地醫學院相若,他們又獲國際英文能力評核認可,確保能夠與香港本地醫生溝通,就應該積極考慮引入。他反對再就資格修例,認為會嚴重打擊本地醫護士氣,並批評議題現在立法會被進一步政治化。

港府多途徑引入大陸醫護

不過,即使不透過現時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特別註冊」機制,大陸的醫護亦已從不同途徑來港。

年初第五波疫情,應特區政府請求,大陸醫護「援港醫療隊」來港抗疫,醫管局特地為他們,將亞博社區治療設施的臨床管理系統,改為中文界面,包括藥物名單及工作流程。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凌霄志透露,香港醫護仍然要在病人康復出院時,用英文再打文件一次,傳送至醫管局聯網。

當時亦傳出,醫管局建議本港醫護在大陸醫護進行醫療程序時,需與他們「討論( discuss)並提供指導(instruct)」。有公院醫護批評建議或令醫療效率不升反降,因是變相要本港醫護為大陸團隊把關,對引入大陸醫護可短期內紓緩醫院壓力,並不感樂觀。

早前有多間傳媒引述消息,當局最快10月會引入最多10名大灣區醫生來港,伊利沙伯醫院會是首間試點醫院,包括呼吸科、內科、放射科及老人科等專科,亦會到深切治療部工作。醫管局早前稱已有「心水」醫生名單,要等廣東省衛健委推薦後,再經醫委會審批他們,在香港有限度註冊執業。

去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 開外地醫生來港執業方便之門

《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去年10月29日刊憲生效,持認可醫學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如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循「特別註冊途徑」於本港公營醫療機構(即醫院管理局、衞生署、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擔任醫生,並在服務一定年期、取得認可專科資格及通過評核後,獲得正式註冊在港執業。

至於持認可醫學資格,但尚未在香港以外地方實習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如符合相關條件,則可參加醫委會的執業資格試,從而申請循特別註冊途徑在香港的公營醫療機構執業,在符合適用於所有特別註冊醫生的條件後,同樣可取得正式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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