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中共慶祝「十一」當日,9人被控在佐敦及尖沙咀一帶參與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等的案件,昨(8)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案件今(9日)早續審,一名身為香港橋牌青年代表的被告作供,表示當日到油麻地參加香港橋牌協會青少年代表隊面試,準備回家時油麻地港鐵站關閉,遂步行往佐敦站但途中被捕,並被搜出一支鐳射筆。

所有被告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他們否認全部控罪。第六被告宋昭鵬(26歲)作供,否認暴動及管有鐳射筆。事發時他正就讀中文大學系統工程系三年級,將於今年畢業。他說中三開起已打橋牌,至今10年。2019年9月底,見到香港橋牌協會正招募青年代表隊成員,於是申請,之後收到電郵,邀請他在案發當日(10月1日)中午12時15分,到協會的油麻地會址,彌敦道基利商業大廈參加筆試和面試。

宋憶述,當日早上從將軍澳住所出發前,留意到各區有示威,但港鐵服務正常,於是搭港鐵往油麻地。他出站後步行往協會會址,當時彌敦道一如平日。完成2小時的筆試及面試後,他無即時離開,與其他人打牌至下午約4時半。當他打算回家時,發現彌敦道無車行駛,現場有示威者及街坊,亦有人站在馬路,但無警察;場面跟他到達時分別很大。

油麻地封站 往佐敦乘港鐵回家途中被捕

他離開人群,轉入咸美頓街繞到油麻地站A2出口乘港鐵回家,抵達時發現已經落閘;查閱港鐵應用程式,發現太子、旺角及油麻地站都已關閉,佐敦站仍然開放,故立即步行往佐敦站。宋沿碧街行小路到窩打老道,經過永星里及眾坊街,當發現是堀頭路後,打算折返眾坊街行到彌敦道,但同時有10-20名穿戴裝備的示威者,從彌敦道跑入眾坊街,迎面撞跌他,期間他被撞跌,一隻鞋亦被踩甩並踢至遠方,當打算拾回鞋子時,即聽到「警察,咪走」,並被人拉住背囊跌倒,後腦著地,之後得知該人是警察。

警員從宋昭鵬的背囊,搜出兩副泳鏡、一把摺傘、一條藍色毛巾。他解釋有泳鏡是因為之前同女友外出時遇上警方放催淚彈,有人為他們洗眼並遞上泳鏡「用住先」,他之後放入背囊以備不時之需,亦無再用過。他因大汗帶備毛巾,亦習慣帶雨傘外出。宋當時穿黑衣黑褲,只因其大部份衣服都是深色,並無特別原因。

被搜出鐳射筆 用於教橋牌

宋昭鵬的背囊亦被搜出有鐳射筆,他解釋在案發前一個月,任教中大橋牌學會舉辦的橋牌班,主辦方提供鐳射筆予他講解簡報,但最後一堂忘記交還,無意間帶走鐳射筆,並放在背囊中待日後歸還。

控方稱,宋昭鵬的個人八達通當日無乘車記錄,質疑他面試後,參與在尖沙咀警署的暴動,攜帶2個泳鏡及鐳射筆是為支援其他示威者,並打算用鐳射筆傷人,最後在逃往油麻地時被捕。宋否認以上全部講法,強調當時只想回家,至於八達通無乘車記錄,因事隔太久沒有印象。

案發後幾日,宋昭鵬收到電郵告知獲取錄加入香港橋牌協會青少年代表隊。他將該封電郵呈堂。

10月1日「沒有國慶只有國殤」 警全日開實彈6槍 中學生中槍

2019年10月1日,民陣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集會遊行被警方發反對通知書的情況下,港人下午1時自發集會遊行,遍及香港多處,包括銅鑼灣東角道遊行到遮打花園、灣仔修頓球場、黃大仙廣場、深水埗楓樹街球場、荃灣沙咀道球場、屯門政府合署前地、沙田車公廟前地也舉行集會遊行。

其中在荃灣大河道,18歲中五男學生曾志健中槍,實彈射中左胸穿過肺部,是香港主權移交中共後,首名示威者中實彈槍。事發時多名示威者追打一名防暴警員,該警員被打至倒地。另一名警員即拔槍奔向示威者,並向其心口開槍。曾志健被控一項暴動罪及2項襲警罪,2020年流亡海外。

當日下午約3時,另有警員曾一度在油麻地拔出左輪手槍,發射2發實彈。

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10月1日全天,警員曾於荃灣、油麻地、黃大仙發射共6槍實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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