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指派的壹傳媒公司臨時清算人日前發函台灣《蘋果日報》,要求清點並移交所有資產且遵從其指示。民團在上周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必須有所因應,對此,專家認為,假設香港壹傳媒成功接管台灣《蘋果日報》,未來報道「染紅」的機率可能很高,而隨著香港情勢改變,對於香港法院的判決,台灣必須考慮背後恐帶有政治意圖。

資深媒體人徐嶔煌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說,台灣《蘋果日報》目前面對的問題是,即使不是香港壹傳媒來台接管,他們在台灣的出售案,傳出的多組已知買方,背後可能都有不小的中國成份,股東有中資的可能性也很高,因此不論是走哪條路,未來內容被影響的機會「應該都蠻高的」。

徐嶔煌說,這件事比較嚴重的是,即使中共沒有意識想影響《蘋果(日報)》內容,台商可能也會利用《蘋果(日報)》的知名度,向中共進行談判,以此換取在中國做生意的方便,「中共不用親自出手,蘋果的內容可能都會出現化學變化」。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提到,按照過去的經驗,台灣習慣按照《港澳條例》,適用香港法院的民事判決,簡單而言,就是香港法院判壹傳媒可接管台灣的《蘋果日報》,台灣這邊也適用。

江旻諺說,台灣雖然可以採計香港法院的判決,但仍可按照《民事訴訟法》裏「不能違反中華民國公共秩序」,進行重新認定。

他說,過去我們是依照香港的自由環境作為判斷基準的,但在「港版國安法」之後,香港已失去民主環境,「蘋果」這個案件表面上雖然是民事判決,但實際上是政治議題,「我們懷疑,這明顯有礙於台灣的公共秩序」。

江旻諺說,台灣最迅速的反應方式,文化部可依照《個資保護法》第21條下行政命令,要求台灣《蘋果日報》不能把資料交給香港的清算人。由於台灣的法院並沒有對此案件最初最後的判決,內政部可依規定不讓「蘋果」的香港清算人入境台灣,以處理後續的業務。

江旻諺說,現在的香港對於判決的認定,已經不是民事歸民事、經濟歸經濟,背後都有明顯的政治意圖。「蘋果」的是最明顯的案例,特別是中共在處理黎智英的過程,全球都看見,而未來香港情勢如果進一步惡化,這類案件還會不斷地出現,台灣必須趕緊展開調整。

江旻諺說,該宗個案具有象徵性意義,因為香港目前已經無獨立的司法基準,我方不能再依循香港的判決,「未來台灣在處理這類民事判決,都要相當小心,且要把香港的法院判決視為非獨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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