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四(9月24日)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恢復「第三國遣返」政策,即將被遣返者送往其遣返令中未指定且並非其本國的第三國。
特朗普政府表示,這一做法主要適用於無法迅速將相關人員遣返回原籍國的情況。但批評者認為,該政策旨在繞過法律限制,並起到遏制非法移民的作用。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於2025年3月推出相關政策,允許移民執法人員在最短6小時內將外國人遣返。
此次申請針對的是第一巡迴上訴法院9月18日作出的裁決。該法院維持了地區法院此前的主要裁決,認定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相關政策違反法律要求。
政府要求最高法院介入
根據司法部提交的申請,美國司法部副部長兼訟務總長索爾(D. John Sauer)要求最高法院暫停下級法院的裁決。
按照最高法院的程序,此次申請首先提交給大法官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因為她負責處理美國第一巡迴上訴法院相關的緊急上訴案件。
不過,索爾採取了一項較為罕見的做法。他要求,如果傑克遜不願暫停下級法院的裁決,就將這項申請提交給最高法院全體大法官審理,而不是由她單獨作出決定。
最高法院此前已在兩次緊急程序中作出對政府有利的裁決,但傑克遜在這兩次案件審理中均投票反對政府的請求。
政府:遣返安排受到干擾
索爾表示,下級法院的裁決正在打亂美國政府與其它國家就接收非本國公民遣返人員所達成的安排。
他指出,將人員遣往第三國需要與外國政府進行細緻協商,而這些國家通常並不願意接收其它國家的公民,尤其是有犯罪紀錄的人員。相關行動還需要取得旅行證件、投入大量人力,以及安排航班並保障政府官員和機組人員安全。
索爾表示,一旦這些安排被打亂,政府將承擔「巨額成本」,同時還不得不重新與相關國家進行外交協商,而這些國家可能因遣返計劃受到干擾,對美國的遣返行動更加持懷疑態度。
下級法院質疑「第三國保證」
第一巡迴上訴法院在9月18日的裁決中推翻國土安全部的相關指導政策,認為僅憑第三國政府承諾不迫害或虐待被遣返者,並不足以作為將其遣往該國的充份依據。
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對第三國作出的「一攬子保證」表示質疑,認為僅有這類保證不足以確保被遣返者的安全,也沒有充份保障外國公民提出遭受迫害或酷刑風險的權利。
該合議庭維持了美國地區法官墨菲(Brian Murphy)2月25日作出的裁決。墨菲此前已裁定撤銷國土安全部的相關指導政策,並將持有最終遣返令的相關人員認定為全國性集體訴訟中的原告群體。
反對方則主張,政府可以將依法應被遣返的非公民送往願意接收的第三國,但在此之前,政府必須調查這些人在該國是否可能遭受迫害或酷刑。
此案名稱為「國土安全部訴D.V.D.案」(DHS v. D.V.D.)。
9月24日,傑克遜大法官並未立即對紹爾的申請作出裁定,而是要求對方在9月28日下午4時前提交回應。
(原文「 Trump Admin Asks Supreme Court to Revive Third-Country Deportations」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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