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被指去年6月21日反送中運動期間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11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聆訊,三人承認控罪,被即時還押。
三人表示面對監禁也不放棄
在進入法庭前,黃之鋒表示,面對監禁不會放棄,並鼓勵香港人「在民主運動的低谷裏,互相扶持更加可貴。」
林朗彥也表示,已經做好入獄的準備,但是不後悔參與抗爭。他認為,無論是香港人的親眼見聞,還是國際專家的話,都顯示香港警察的合法性已經完全崩潰,「包圍警察總部究竟是一個罪案,還是伸張正義、爭取民主的必要之舉?相信在香港人心中已經有一個答案。」
林朗彥又說:「無論是監獄,或選舉上的打壓,都阻止不了我們用一切方法去爭取我們的民主自由,信念始終如一。」
周庭直言,面對人生中第一次入獄,對未知的未來感到一些不安。但她也強調,有許多抗爭者比她犧牲更多,呼籲香港人除了聲援三人外,也繼續關注與聲援其他抗爭者,包括被送中的12名港人。
三人承認控罪 控方解鎖黃之鋒手機
三人共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此外,周庭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變相撤銷這項控罪。三人承認其餘各項控罪,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控方在法庭上播放多段新聞影片、閉路電視錄影以及由警察證人提供的影片,顯示黃之鋒與林朗彥用擴音器喊話,呼籲抗爭者由政府總部前往警察總部。三人呼喊「撤回暴動定性,停止濫捕市民」等口號。
影片也顯示,黃之鋒呼籲佔領金鐘添美道、夏愨道的民眾讓出一條通道,讓的士離開,並指揮集會人士讓路給救護車。
控方又指,警方解鎖黃之鋒的手機後,發現他在Telegram發信息提及包圍警總等內容。
辯方律師求情指行動溫和 法官稱有潛在暴力風險
黃之鋒、周庭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駱應淦指,對於被告的行為,與他們政見相同的人會認為他們行為難得,政見不同的人則認為他們「搞搞震」,但是法庭並非做出政治裁決,而是要考慮被告的參與程度。
駱應淦為黃之鋒求情時指,黃之鋒雖然有違法,但是他的發言沒有煽動群眾進行破壞或暴力行為,而是令群眾讓路給救護車、讓的士先走。在為周庭辯護時,駱應淦表示,周庭的參與程度溫和,也沒有呼籲他人作出「掟雞蛋」、「塗鴉」等破壞行為。駱應淦請法院考慮緩刑。
代表林朗彥的大律師譚俊傑也求情指,林朗彥參與程度低,在呈堂片段的後期已經看不見他,也沒有煽動他人破壞警總的設施。
裁判官王詩麗則稱,林朗彥有四個案底仍然犯案,詢問「法庭有沒有基礎加刑?」她又指,當時集會有「潛在風險」,「隨時有暴力」。
裁判官表示,將於12月2日判刑,三人即時還押。
黃之鋒在還押前,向法庭內旁聽人士大呼:「各位頂住,加油,我知道外面更加辛苦,希望大家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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