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與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制裁香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日(2日)在高等法院聽取答辯,黃之鋒承認罪名,法官押後判刑。今早高院外有一批市民等候旁聽,部份市民更是通宵排隊。多國駐港領事館代表今日亦到場。

控罪稱,黃之鋒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它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推動「國際線」成罪狀

案情指,黃與羅在2016達成串謀,並在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前,與有關人等已經透過到海外與外國政要見面、發動簽名運動、國際游說,要求外國制裁香港、中國政府,及達成香港眾志的「民主自決」主張。到《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沒改變共同目的,繼續參與「國際線」,並在外國報章撰文。

控方統計,他們在2016年至2019年,至少到過美國2次,德國1次、意大利1次,並曾出席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與美國眾議院少數黨領袖佩洛西NancyPelosi)、時任參議員盧比奧(MarcoRubio)等人會面。

當中,黃與羅及香港眾志被指在美國行程中,參與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該法案在2019年11月27日生效。

到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黃被指涉在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5月20日推動4個聯署,要求美國、法國和瑞士,停止向香港警察供應戰略裝備或武器。美國在2019年底通過法案,限制向香港供應催淚彈或人群管制相關技術的裝備。

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香港眾志」解散及停止運作。黃之鋒和羅冠聰同日先後辭職,羅離港。黃當時稱,「香港眾志」雖然解散,但在海外的戰友,如羅冠聰將繼續打「國際線」。同年7月10日,黃在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仍表示會繼續爭取國際關注,並承認有份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又與已離港的羅冠聰繼續有聯絡。

案情又提到,羅冠聰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在2020年7月17日發起網上聯署,要求以色列鑑證軟件Cellebrite停止向香港警察提供服務。Cellebrite被港警用於破解手機密碼,取得資料。

聯署後,以色列人權律師EitayMack去信以色列政府施壓。到8月7日,羅稱Cellebrite因應聯署,決定中止向已被美國制裁的國家或地區,及香港警察提供軟件。黃之鋒亦將此列入其「判刑前工作報告」。

辯方望較低量刑

黃之鋒在 2025年6月6日因本案被捕。辯方求情時,指國安法生效時,黃之鋒年僅23歲,其在同年11月因另案被還押時24歲,一直還押至今。辯方指6年來,黃已有充分時間反思自己的行為,在囚期間無浪費時間,閱讀超過100本不同範疇的書籍提升自己。黃並就本案親撰求情信,但辯方不會在庭上讀出。

辯方提到,此案是黎智英案後,第二宗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判刑,認為黎智英案遠較本案嚴重。在法官譚耀豪提問下,辯方認同法庭不要裁定本案屬性質嚴重,而是屬於較低量刑但接近較嚴重一端的級別。

根據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刑罰分兩級:一經定罪,可判監3年以上、10年以下;若屬罪行重大,可判囚10年以上至終身。

多國駐港領事館代表今日亦到場旁聽。(吳銳略/大紀元)
多國駐港領事館代表今日亦到場旁聽。(吳銳略/大紀元)

多國駐港領事館代表今日亦到場旁聽。(吳銳略/大紀元)
多國駐港領事館代表今日亦到場旁聽。(吳銳略/大紀元)

前學民思潮成員Louis表示,自己與黃之鋒認識10多年,希望能儘快在監獄外看見黃。他透露,黃之鋒在監獄內都有讀書、看書,以及學習新的事物,例如彈結他、做 Gym,「希望大家都學習到他這件事,都繼續維持自己的日常」。

Louis說難以判斷黃之鋒的刑期,希望向好的方向發展,「刑期越短越好」。被問到有何說話想對黃之鋒說,他回應:「相信我和他或者外面的朋友,我們會各自做好自己的崗位,各自繼續在自己的領域上努力。」

前學民思潮成員Louis。(吳銳略/大紀元)
前學民思潮成員Louis。(吳銳略/大紀元)

另一外前學民思潮成員Candy今日亦來聽審,她說一個20、30歲的人本應該在享受人生、發展事業、與家人朋友相處,但黃要在監獄裏度過那麼多時間。她認為黃對香港的政制發展付出許多努力,是一個愛香港的人,認為他值得一個自由的機會。

Candy透露,在3、4個月前曾探望黃之鋒,當時他的狀態還可以。她又說希望黃之鋒平安和健康,即使要在監獄內度過一段時間,也希望他能認識更多朋友。

前學民成員Candy。(吳銳略/大紀元)
前學民成員Candy。(吳銳略/大紀元)

社運常客雷玉蓮(蓮姐)昨晚6時許到場排隊。她指昨晚8時許突然出現一大班懷疑「排隊黨」人士,蓮姐形容「很有組織性,還帶了行李」,正庭的旁聽票大部分讓他們拿走了。

她向記者展示黃之鋒在多年前留給她、寫有黃電話的紙條。她憶述當時黃之鋒仍是「小朋友」,經常用相機紀錄時事,兩人亦因此相識。

對於刑期。蓮姐認為法庭會重判黃之鋒,可能10年。她表示會等黃之鋒出獄:「我會等你出來,(等你)親手寫過『黃之鋒』三個字,不過我不知道要等多久,但我會等你出來」。

通宵排隊市民:有少少冤獄

市民Emma昨晚6時下班後就來高院排隊,大約7點到場。她同樣表示,在8時許有一批人「一窩蜂地來」。

她說自己從事教育相關工作,一直有關注本案,對案件不樂觀,但抱有希望。她指黃之鋒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勇敢站出來,「我覺得這個小朋友很厲害」,舉動很成熟和有理念。她個人不認為黃之鋒有做什麼壞事,並以老師批評學生作比喻「你做得不好,一個老師都會批評學生,批評學生是希望他變好,想他改正,那有什麼問題呢?我很難明白」。

Emma直言,在自己眼中黃之鋒「有少少冤獄」,並指「好多人都不應該坐牢,但現在卻在坐牢」。

她又提到六四事件,指當時的大學生也是希望給政府意見,她不認為他們有錯。她又引述正因支聯會案還押的鄒幸彤,鄒在受審時曾強調自己無罪,「我哋一日監都唔應該坐」。她說鄒的發言是「肺腑之言,激動人心」,政府可以囚禁鄒,但無法囚禁鄒的信念。

她又說,自己參加了15年的維園燭光晚會悼念六四,「我15年都沒被人煽動過,是不是我在煽動其他人呢?我都有去的,是不是代表我是共犯?」,她又引述當局曾稱悼念六四無罪,「參加六四(晚會)無罪,搞六四(晚會)那個人有罪,這樣好奇怪啊」。

社運常客雷玉蓮。(吳銳略/大紀元)
社運常客雷玉蓮。(吳銳略/大紀元)

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吳銳略/大紀元)
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吳銳略/大紀元)

前社民連副主席岑子杰。(吳銳略/大紀元)
前社民連副主席岑子杰。(吳銳略/大紀元)

記協前主席陳朗昇。(吳銳略/大紀元)
記協前主席陳朗昇。(吳銳略/大紀元)

案件編號:HCCC 181/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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