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中學文憑試女考生,因涉嫌於網絡平台發布於考評局評核中心放置炸藥之言論,早前被控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案件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表示在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決定向法庭申請撤銷被告控罪,最終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被告廖月琳(19歲,報稱學生),原被控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控罪指她於2026年7月17日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而向他人傳達,意圖誘使他人相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荔景評核中心)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案情指,警方早前在進行網上巡邏期間,發現在DSE放榜後,有人於社交平台Instagram發布帖文,涉嫌聲稱會在位於葵涌荔景邨的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荔景評核中心內放置炸藥。警員隨即到場進行搜查,惟未有發現任何可疑物品,其後拘捕涉案女生。
案件編號:WKCC 3399/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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