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國風.召南.摽有梅》

摽有梅,其實七兮(1)。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2)。

摽有梅,其實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3)。

摽有梅,頃筐塈之。

求我庶士,迨其謂之(4)。

1.摽有梅,其實七兮:摽,音殍(piǎo,參考《康熙字典》及朱熹的注音);落、下墜。梅,本詩指的是果梅,也就是既能開花又能結果的梅樹(還有一種梅樹只開花不結果),中國古代將這種梅樹歸為杏類;李時珍《本草綱目》引陸璣《詩疏》云:「梅,杏類也。樹、葉皆略似杏,葉有長尖,先眾木而花(開花)。其實酢(酸),曝乾為脯,入羹齏中,又含之可以香口。」「或云︰梅者媒也,媒合眾味。」實,果實。七,七成。這兩句的大意是:梅樹果實熟透了墜落,但還有七成的果實在樹上。言外之意是指夏曆的四月份(孟夏,夏天的第一月,梅果開始成熟並掉落。)

「梅」字通「媒」,也是本詩以「梅」來比喻「婚姻以時(依照《周禮》中規定的年齡和時令結婚)」的原因之一,筆者將在賞析部份詳細說明。

2.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我」字的意思是「那位或那些待嫁的女子」,或者說本詩的作者以待嫁女子的語氣來寫這首詩,並教導百姓婚姻要以時,也就是在適宜結婚的月份儘快替已經達到婚配年齡的子女做主婚姻一事。不管是鄭玄還是孔穎達都特別註明,此詩的作者絕對不是一位待嫁的女子[1]。古代女子如果用這種語氣來寫詩:「你們都來追求我吧,現在是結婚的好時節」,讓男士來追求自己,那會被認為有傷風化。庶,眾。庶士,眾多的未婚男士。

迨,音義同「待」,待到、趁著。吉,吉時,本詩指適合結婚的月份。「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大意是:已經與女子訂親的男士們,趕在孟夏這個月成婚還是好時節。孔穎達疏曰:「謂在樹者七,梅落仍少,以喻衰猶少,謂孟夏也。以去春近,仍為善時,故下句言『迨其吉兮』,欲及其善時也。」大意:那梅子在樹上還有七成,梅子成熟落下的還算少,比喻人體的氣場由盛轉衰還不多(陰氣初生),這是孟夏時節。因為春天剛過,此時成婚還算是好時節。《說文》:「七,陽之正也。從一,微陰(陰氣初生)從中斜出也。」

古人認為,婚禮為禮儀之本;因此古代對結婚的月份有比較嚴格的規定。每年夏曆的二月、八月,古人認為是陰陽交會之月,可以進行婚禮之事。孔穎達疏曰:「謂當八月之中時,陰陽交會之月,可為昏禮之始,行納采、問名之禮也。」這是講夏曆的八月中旬可以進行婚姻六禮中的「納采及問名之禮」,這是婚禮的開始。六禮的其它步驟以九月以後為宜。《詩經.匏有苦葉》:「士如歸妻,迨冰未泮。」這是說六禮中的「請期」必須在冰雪還沒有消融之前進行,也就是正月中以前。而二月也是陰陽交會之月,所以在這個月「親迎」並成婚最好。從八月中旬開始至二月成婚,這也是考慮了《周禮》中的規定,女子必須在成婚前經過三個月的學習。一般情況下,婚姻六禮進行到「納徵(納幣)」這個步驟時,就算是文定了,這時女子可以去祖廟或宗廟進行婚前的學習。

《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殺止。十日一御。」霜降為夏曆的九月,「逆女」意即「迎娶女子」,「冰泮」意即冰雪消融的仲春二月。這三句是說:從夏曆的九月就可以開始嫁娶事宜,到仲春二月過後截止(殺止)。已婚人士從二月之後須要節慾。

《孔子家語.本命解》:「故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窮天數也。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農桑起,婚禮而殺於此。」這幾句是說:古代聖王依據天地演化的原理,讓男女按時令來結婚。每年的九月霜降,象徵著女子婦功婦德已成,那麼嫁娶的事情可以開始了;冰雪消融的仲春二月就要春耕了,婚禮也在這個月之後截止。

從上說明我們也可以知道,古人認為正常的嫁娶事宜是從夏曆的九月開始至二月成婚結束。但〈摽有梅〉這首詩的作者卻說,在特殊情況下,趕在孟夏的這個月成婚,還是可以的。

3.摽有梅,其實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三,意即梅樹的果實成熟掉落,樹上只剩三成了;言外之意已經到了仲夏的五月份。今,現今。這幾句大意是:梅子成熟落下的較多,在樹上的只剩三成,這是仲夏五月時節。已經與女子訂親的男士們,務必趕在仲夏五月成婚,不要再錯過了時節。

4.摽有梅,頃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謂之:頃(音傾)筐,亦稱「傾筐」,俗稱畚箕,用竹皮或草編織而成。塈,音既;取、拾取。謂,朱熹《詩經集傳》:「相告語,而約可定矣。」「謂之」即「約定來年再娶之。」因為此時梅樹上的果子已經落盡,要用頃筐來裝了。表明此時已經到了夏曆的六月份,這個月不宜嫁娶。果子熟透,也比喻女子的年齡已經達到《周禮》中規定的年齡上限,二十歲。只能跟男方約定,等到來年的仲春二月,這個月凡年齡達到上限的男女(男三十歲,女二十歲),即使六禮不完備,也可以「奔者不禁」。鄭玄箋:「女年二十而無嫁端,則有勤望之憂。不待禮會而行之者,謂明年仲春,不待以禮會之也。時禮雖不備,相奔不禁。」

古代正常的嫁娶月份,是從夏曆的九月到來年的仲春二月。而本詩作者考慮到增加人口的重要性,特別講了成婚的月份可以延到五月。而每年的六、七、八這三個月是不宜嫁娶的。從〈羔羊〉詩篇中我們也可以知道,周朝時代的人就體悟到了「天人合一」、「人體自有陰陽」的道理,並運用到製衣上面。人體就是一個小宇宙,與大宇宙是相通的。人體中的陰陽調和也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所以古人認為從二月之後就要節慾,甚至到了六、七、八這三個月要禁慾,以免陽氣喪失過多而造成人體自身的陰陽失調,其實是很有道理的。《論衡.齊世篇》:「上世和氣純渥,婚姻以時,人民稟善氣而生,生又不傷,骨節堅定,故長大老壽,狀貌美好。」大意:上古時代,天地間陰陽之氣調和,純正而優渥。老百姓都嚴格依照合適的月份及時辰(晨昏為婚姻正時)來結婚,孩子都是秉承和暢之氣出生,母子平安都沒有損傷,新生的孩子骨骼堅定,所以孩子長大後都是身材修長而高大,並且長壽,狀態及容貌均美好。

(未完,下周三續完)

[附註1]鄭玄箋:「我,我當嫁者。」孔穎達疏曰:「鄭(玄)恐有女自我之嫌,故辨之,言我者,詩人我,此女之當嫁者,亦非女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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