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投資者因購買住宅用地後長期空置,而被澳洲聯邦法院判罰50.8萬澳元,這塊土地也被凍結。
法庭文件顯示,中國投資者李鳳琴(Fengqin Li,音譯)於2016年以29.6萬澳元的價格購買了墨爾本東南部貝里克(Berwick)地區的一塊401平米的空地,地址為羅傑斯路(Rogers Close)8號。
當時,有關部門批准了她購買這塊土地,條件是必須在4年內在該地塊上建造一套住宅。
按照澳洲現行規定,外國投資者購買空置住宅用地後,必須在獲得外國投資批准後的4年內完成住宅建設。
本周,聯邦法院作出缺席判決,認定李鳳琴沒能在4年內建房,違反相關外國投資規定。
稅務局表示,李鳳琴最初曾回應稅務局的詢問,但隨後不再配合調查人員,也沒有履行澳洲外國投資法規定下的法律義務。
法庭文件顯示,稅務局從2021年起多次聯繫李鳳琴。在2023年初的幾次電話溝通中,她表示自己沒有資金建房,打算出售這塊尚未開發的土地。
此後,儘管稅務專員已向她送達相關法律文件,並多次給予她回應機會,但她既沒有糾正違規情況,也沒有參與稅務專員隨後提起的執法訴訟。
因此,稅務專員向法院申請作出缺席判決、處以民事罰款並判令承擔訴訟費,同時申請延長此前針對這塊土地實施的資產凍結令,以防止案件審理結束前土地被出售。
澳洲稅務局還發現,李鳳琴名下另一處住宅物業存在未繳清的空置費。稅務局隨後在這塊空置土地上登記了一項債務擔保,以確保相關欠款能夠追回。
這宗違規事件是澳洲稅務局在專項「囤地」審計中,通過自動數據匹配發現的,也是澳洲稅務局針對「囤地」開展審計以來的第二宗訴訟案。目前,被告正在上訴。
澳洲稅務局助理局長莫爾蒂桑蒂(Jennifer Moltisanti)表示:「這向外國投資者發出了明確的訊息:囤地會限制澳洲社區的房屋供應,將面臨嚴厲後果。」
「外國投資者需要明白,在澳洲購買住宅用地必須履行澳洲外國投資監管框架規定的明確義務。」
澳洲稅務局目前正在對所有要求開發住宅用地的外國投資批准進行全面審計,以查找並處理「囤地」行為,即外國投資者持有土地以等待未來升值,而不是通過開發將土地用於實際用途。#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