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2歲「雙非」男童陳泓儒,今年7月21日被遺棄在廣華醫院,來自中國大陸的男童母親7月29日入境香港後被捕。她今日(11日)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兒童罪」罪,被判監4個月,緩刑3年。
持雙程証的被告 C.J.J現年37 歲,報稱瑜伽導師,最初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方之後在法庭上把修訂控罪為「殘酷對待兒童罪」。
控罪指,她於今年7月21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廣華醫院急症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2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兒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兒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案情指,被告和男童X在大陸江西同一個單位居住,今年7月17日一起前往香港。同月21日早上約5時,男童因身體不適經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在急症室等候大約1小時後,被告遺留男童在醫院,同日早上離開香港。
當日早上約9時,急症室護士發現只剩下男童等候看症,他隨後獨自見醫生,並診斷出患有上呼吸道感染。醫院發現男童沒有監護人,便通報警方。同日,警方聯絡到被告,亦發現男童身上沒有食物、電話金錢等。
被告聲稱為讓兒子在香港讀書
案情透露男童X稱,由於被告覺得香港教育制度較好,所以他們兩人都希望男童X能夠在香港讀書,但他在香港沒有居所,就算出生於香港,都不能夠在香港讀書。而被告的香港朋友「Steven」建議被告與男童X「做場戲」,向警方說母親失蹤,保良局便會安排男童X入學。男童X得知計劃後感到「唔係咁樂意」,亦不太滿意被告信任 Steven。在案發當日,Steven曾一度現身急症室,被告原先曾經把衣服、電話、八達通等物品放在男童X的背包,但 Steven認為要取走背包,令遺棄事件更真實。
被告表示自己有兩名兒子,當年希望兒子能夠在香港讀書,所以在香港產子。被告與丈夫曾計劃搬至深圳,以方便男童來港上學,但最終不成事,之後也離婚,兩名兒子跟隨被告。
她聲稱在案發當天遺留男童X在醫院後,Steven教她應該到深圳申請「探親簽證」,以便無限次赴港,他又聲稱會照顧男童,所以被告前往深圳。翌日,Steven告訴被告「事情鬧大」,被告應他的要求刪掉兩人的對話,當被告打算再聯絡Steven時,發現自己已經被對方封鎖。另外,被告曾向介紹Steven給她認識的朋友,支付1.7萬元為Steven協助換領身份證、為男童X找學校的酬勞。
辯方在求情時稱,男童X已於8月21日返回大陸上學,由其祖母看管;形容被告當時所託非人,她感到非常後悔,希望能夠返回大陸照顧兒子。
裁判官蘇文隆在判刑時稱,即使香港有較完善的福利和教育制度,照顧孩子的責任應在父母身上,形容被告希望香港政府幫助照顧兒子的做法錯誤。由於考慮到判刑會對被告照顧兩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最終判囚4個月,緩刑3年。
案件編號:KCCC2000/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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