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節」將會成為今年其中一個關鍵詞,這是大家不能迴避和需要深思的問題。隨著民主派初選案即將開審,以及區議會選舉(或委任)將於今年底舉行,將會有一些民主派政治人物被貼上「投共」或「變節」的標籤。我們應該以甚麼標準看待他們?應否同情他們?
在懲教署的體系中,有一個設施叫「更生中心」,代替監禁刑罰,適合14至20歲的犯人。如犯人須被判處短期羈留式刑罰,但不適合被判入勞教中心或教導所,便可判入更生中心,那裏所謂著重「協助少年犯改過自新」、「防止再有犯罪行為」、「重新融入社會」云云。
從最近的新聞得知,香港可能已經設立了「政治更生中心」,那是一間叫「基本法學生中心」的親共機構。該中心由「香港基本法基金會有限公司」成立,而基金會的創立人是前特首董建華任內的特別顧問葉國華。葉國華是紅色商人,原名「葉宇騰」,一直被指是中共地下黨員,多年來成立不同的國民教育組織,又資助民協、匯點和Roundtable,協助中共統戰收編民主派人士。而「基本法基金會」董事和顧問包括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李浩然、謝偉俊及姚柏良等。
轄下的「基本法學生中心」聲稱推廣《基本法》以及團結香港學生以友愛合作精神,推廣文、康、體活動,提倡放眼世界、認識祖國、關心社會和增值自我,過往曾舉辦「講好基本法」講座等洗腦活動。有趣的是,該中心最近被傳媒高度關注後,網站疑似下架,寫著「正在建設中」。
傳媒發現民主派初選案被告之一、前區議員彭卓棋早於2022年3月或以前開始,擔任「基本法學生中心」會長,曾於獲政府公民教育委員會資助的講座上介紹中國大陸《民法典》,引用習近平七一講話等。
另一位前區議員張秀賢亦被揭發出任「香港基本法基金會」企業傳訊經理,又以「基本法學生中心」成員身份撰寫立場親共文章,指香港需要更好回應習總書記和國家的期望,「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香港不能只是旁觀者,又或是純粹搭便車的過客,香港應是切切實實的參與者!」
另外,民主派初選案被告之一、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因疑似成為了控方證人,而被懷疑已經「變節」,被部份同案被告和黃絲網民聲討。
問題來了,究竟應該怎樣看待以上3位人士?我們要思考一些問題:他們有沒有傷害任何人?動機為何?有甚麼苦衷?如果因為正在被控告,希望以「變節」換取減刑,的確令人同情,但問題是有沒有傷害任何人?成為控方證人,會否增加其他被告罪名成立或判刑判得更重的機會呢?參與基本法學生中心向學生洗腦,是否在傷害學生呢?
以上問題可能很難回答,但有一點十分清晰:如果沒有案件在身,單純為了賺錢而投共,根本不值得同情,歷史會記著那些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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