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2018年在大嶼山玩滑翔傘失蹤,搜救隊在失蹤6日後尋回遺體。死因庭今日(27日)傳召他的妻子作供,質疑搜救隊未有效運用定位數據。死因研訊由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審理,設有4男1女陪審員,死者家屬沒有律師代表,預計審訊6天。

2018年7月22日,死者鍾旭華在大嶼山伯公坳玩滑翔傘時被大風吹走失蹤,7月27日在大嶼山大東山被尋回,當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其後證實身亡,終年41歲。

死因庭今日傳召死者遺孀陳利珊作供,她憶述當年派駐法國巴黎工作,在事故發生前一個月,她曾與丈夫到瑞士日內瓦旅行,是最後一次見到他。7月22日,她得知丈夫玩滑翔傘失蹤,同日乘飛機回港,翌日到埗。她知道搜救行動已經開始,所以到埗後先回家,以定位系統追蹤丈夫的位置,晚上她將結果發送給親友群組,當時感到「有啲安心咗」。

她憶述,在搜索初期曾建議救援隊伍善用科技協助,但隨後看不到救援隊伍有任何搜索策略,她覺得要靠自己。她與朋友分析Google時間軸的數據,得出一個可顯示丈夫座標的檔案,但警方未能開啟。隨後,她進一步鎖定丈夫的位置,7月26日將座標發送給救援隊伍,而對方回覆需實質證據,加上夜已深,翌日才會繼續搜索。後來,她確認丈夫被尋回的位置,與友人提供的座標相差只有20米。

她表示理解救援隊伍的決定,強調並非追究責任。她感恩丈夫在他喜歡做的事情上過身,「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不知道是否福氣」;感恩過程中有如此多人幫忙,希望丈夫的「傘友」不要過份自責,因為丈夫持有香港和外國多個滑翔傘協會的資格,相信他會盡最大努力確保自己的安全,有一定技術和判斷力,只可以形容當時他「唔好彩,遇到呢個風」。

另外,香港滑翔傘協會安全主任趙浩南作供稱,死者鍾旭華2018年考獲滑翔傘飛行員和教練協會中級飛行員資格,可以獨自飛行,他們曾一起飛行,相信他有能力處理危機。庭上亦讀出兩名已離世的「傘友」證人供詞,形容當日起飛後天氣突然轉差,風勢很大,需要急降貝澳或附近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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