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跆拳道港隊代表兼教練霍祺昌疑因財務問題,早前接單幫人上門追數,其後被警方拘捕。他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日(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辯方反對把霍祺昌的口頭招認及會面紀錄呈堂,又指控有警員曾攻擊被告的腹部迫他招認。
42歲的霍祺昌,被控於2021年7月16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夜合樓管有2個打火機和2支熱熔膠,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該物品,以損毀屬於房屋委員會的財產,即某單位的門鎖。
辯方先就特別事項陳詞,反對將被告口頭招認和會面紀錄呈堂,因有屈打成招之嫌。辯方又指被告於案發時患有躁鬱症,須定期覆診。被告被警員截停時,已如實告知自己上門找住戶還債後,被警員無故鎖上手釦,亦於沒有警誡的情況下被查問。另外,辯方更指有警員曾打被告腹部2下,而且在5小時的會面期間,先後兩次拒絕他去廁所和一次打電話的要求,迫使被告承認自己曾用涉案物品堵塞鎖匙孔。
於控辯雙方同意事實中,確認霍祺昌的背囊內被搜出多張印有欠債者全名和地區的單張,此外亦有搜出萬用膠貼和萬用刀。
當日拘捕霍祺昌的警員否認有人曾毆打或恐嚇被告,又否認曾有人拒絕霍祺昌打電話和如廁的要求。警員於盤問下指,霍祺昌於被捕前至少20分鐘一直吞吞吐吐,沒有說出任何具意義的說話,直至被捕。
該警員指,他於去年7月16日下午近4時,連同另一名警員於馬頭圍邨夜合樓14樓和1422室內埋伏,看到霍祺昌於門外徘徊後上前截停他,期後搜出涉案物品,並以遊蕩罪拘捕及警誡被告。當時霍祺昌向警員表示自己欠債,因此接單貼大字報為他人「追數」。
翻查資料,霍祺昌曾於2016年卻因藏有冰毒而被判監2個月,緩刑2年。他又曾於香港浸會大學體育系擔任講師,以及於警察學院擔任助理培訓經理(體能訓練);他於2003年的維多利亞省錦標賽奪亞,全澳洲錦標賽奪季,是少數得獎的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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