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吳涔溪綜合報道】台灣監察院昨日通過監委吳豐山所提的調查報告,認為台南地檢署偵辦319槍擊案,有4項疑點應再釐清。報告指出,在沒有直接物證、當事人已死亡不能為自己辯護的情況下,地檢署以陳義雄為唯一兇手,有違偵查審判的精神,明顯不當。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及副總統呂秀蓮2004年3月19日,於台南市進行掃街拜票活動遭槍擊,2005年8月9日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陳義雄為319槍擊事件兇手,因已死亡而不起訴處份。不起訴書認定兇手陳義雄一人一槍二彈,在台南市金華路3段行刺陳總統,10天後在安平港畏罪自殺,謀殺動機是不滿政局,槍彈是唐守義所製造。此調查結果引起社會爭議。
去年11月立委陳淑惠代陳義雄遺孀李淑江向台灣監察院陳情。指出台南地檢署偵辦319槍擊案,沒有詳細查明事證,即認定陳義雄是唯一兇手,台南地檢署涉有違失。台灣監察院輪派吳豐山委員進行調查,歷時整整一年,調查報告10日出爐,認為有4項事證,應再詳加調查。
吳豐山指出,陳義雄被地檢署指為畏罪自殺,但陳義雄陳屍情況、包括屍斑、屍僵及現場景況,以及陳義雄屍體上為何纏繫著蚵繩、蚵團等重要事證,檢方沒有調查說明。
此外,檢方指陳義雄係因不滿陳水扁,欲置於死地,但經鑑定第一發射擊彈道係朝向呂秀蓮,和檢方所認定之行為動機與實際行為,有不合理之處。
其次,檢方認定扣案彈頭係由同一支槍管發射,但根據鑑定,扣案彈頭形狀、車痕與唐守義繪製之規格草圖不符,槍管內徑尺寸與彈殼存在差距。
最後一項疑點,陳水扁槍傷在肚臍下,但內褲與外褲何以無彈孔,無血跡,仍有待深入調查。
吳豐山特別指出,319槍擊案是歷史性事件,他沒有黨派成見,亦沒有預存立場,純粹就陳情人的訴求,約詢時任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召委王清峰、前奇美醫院院長詹啟賢、國際刑事鑒定專家李昌鈺、台灣前警政署長侯友宜在內的13批相關人員、調卷及現場履勘,做出調查結論。
吳豐山表示,319槍擊案管轄權已經移到特偵組,就算糾正台南地檢署,地檢署也沒有辦法改善。
所以,原本擬糾正台灣法務部及台南地檢署,最後台灣監察院只通過調查報告,並送請法務部轉所屬單位妥善處理後,再答覆監察院。希望特偵組重啟319案調查過程,能釐清他在調查報告中提出的幾項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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