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與台灣女人連線等婦女團體昨天指出,許多不實瘦身美容廣告檢舉無門,而主管機執行不力、相關法規罰款形同「處罰無能」。台灣行政院衛生署則表示,現行新台幣3萬元到15萬元罰款確實過低,考慮比照藥品管制,透過修法提高罰款,以遏止歪風。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說,在她們檢舉的39件公文中,有近一半主管機關無回應,包含行台灣政院衛生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及8個縣市地方衛生局;更有台北縣衛生局要民眾提供側錄錄影帶,最後還以無法提供證據為由不辦理。
她指出,包括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衛生局竟然還洩漏檢舉團體的身份,檢舉團體甚至接到廠商來電恐嚇。
台北市女權會理事長李兆環表示,女權會今年2月份及4月份分別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藝人余天一家代言的瘦身廣告有誇大不實之嫌,但主管機關只對業者分別處新台幣3萬到4萬元罰款,而這個廣告竟然還可繼續登載在媒體上。
她說,政府應盡快修法,不但要加重對不實廣告業者的處罰,對接受不實廣告的媒體,也應受到連帶的處罰。
三重市婦女發展協會理事長歐怡伶說,她就是誤信坊間誇大不實美容瘦身廣告,使得腳踝肌肉失去彈性,她呼籲衛生單位應該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並主動稽查。
黃淑英表示,婦女團體在今年1至4月的10到20日,紀錄報紙(自由時報、蘋果日報、民生報)、雜誌(壹週刊、時報週刊、獨家報導、TVBS)與三大購物網站(奇摩、蕃薯籐、PChome)的瘦身美容商品廣告,從中挑選39件向主管機關檢舉。
衛署擬修法提高罰款
台灣衛生署藥政處科長戴雪詠說,這些不實、違規的瘦身或減肥廣告,有近6成是食品廣告,由於是食品,因此產品上市和廣告播出前都不需經過審核,讓不肖業者有機可趁,衛生署除未來將每月定期公佈違法的減肥廣告外,也要再次提醒民眾,衛生署從未核准過任何具減肥、瘦身功效的食品。
戴雪詠坦承,現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中,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的罰款確實過低,衛生署也考慮比照日前才修法大幅提高處罰金額至2,500萬元的「藥事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儘速修法提高罰款。
至於婦女團體表示,曾撥打台灣衛生署違規食品廣告檢舉專線,卻無人接聽一事,戴雪詠表示,檢舉專線是委託民間基金會辦理,經查證確有漏接電話後,衛生署已要求改進,包括重新排定輪值班表,並在非上班時間設置電話答錄機,以避免漏接,同時,衛生署也將不定時測試,確保專線運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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