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將於下月19日上午10時舉行首場聽證會,並將持續於每個工作日舉行。前立法會議員、律師江玉歡關注,宏福苑居民沒有律師代表,但其他出席公聽會的持份者均有律師團隊代表,可能出現勢力不對等。
獨立委員會昨(5日)早上舉行指示會議。江玉歡今日在商台節目指出,沒有律師代表或導致在回答其他律師的提問時,未必能拿捏重點。她稱,居民有權聘請法律代表以陳詞及提出重點等,但相信未能申請法援,需要自費聘請律師。
據報有宏福苑業主透露,政府委任的大埔宏福苑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無就聽證會派出居民的法律代表聯絡業主,認為應召開業主大會,就應否找律師、在聽證會上問甚麼等,徵詢居民意見。
翻查資料,2015年鉛水風波中,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有律師代表啟晴邨及葵聯二邨3名公屋居民,被包括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大律師譚俊傑及吳思諾等。
潘焯鴻質疑委員會規則礙參與
另外,昨日有份旁聽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在中途離場,他不滿涉事方完全忽略一直跟進宏福苑大維修及圍標的獨立機構。
他指現時涉事方「明顯只有一種單位」,即非常可能要為災難負責的機構 : 包括政府部門、廉政公署、競爭委員會、市區重建局 、管理公司、顧問公司,「承建商不知道是否在內」。他並質疑,「合安」沒有派出法律代表。
現時獨立委員會指示,其它涉事方需於2月12日或之前提前書面申請,並於2月23日或之前提交證人供詞或資料。但中間碰上中國新年假期,時間嚴重不足,潘焯鴻認為這阻礙具有合理證據和證詞的單位參與調查及在調查中發聲。
潘焯鴻不滿,調查範圍存在非常大的缺陷,認為侷限在火災發生前;但火災發生後,包括火勢蔓延、火警升級機制、救援和賑災,則完全不包括在內。
他並批評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要求參與的人簽署保密協議,並且承擔披露責任,是違背不斷聲稱公開的聆訊精神,「這點其實阻礙了我參與的熱情」。
潘續稱,如果陸啟康繼續秉持根據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耗費時間過長,又或有意無意阻礙客觀證據進入委員會,「結果就是浪費公帑,而不會給出一個合理可靠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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