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搭巴士和商用車等的乘客,昨(25日)起須佩戴安全帶,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不少市民反映措施不便、擾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承認,審議法例時沒有考慮過市民「反應如此大」,歸咎當局當時「綑綁式」將規管網約車、的士司機位前可放置多少部流動裝置等數條法例提交到立法會,令議員討論安全帶設計上未有「好仔細」,建議在法例實施半年後檢討。他並否認立法會審議法例時「太高效」,導致疏漏。
陳恒鑌今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昨天新例實施首日反應不一,部份人會主動佩戴,但亦有相當部份人認為,巴士上的三點式安全帶「好緊」、難拉出。他建議可考慮將短程路線巴士的安全帶改為兩點式,即只需要扣腰部的橫帶,但涉及額外成本,要待巴士公司換車時再考慮。
陳恒鑌回顧,當局以綑綁形式提交法案到上屆立法會,當時要同時討論的士車頭限放兩部電子屏幕及規管網約車法例,較少時間「集中討論」安全帶問題。立法會討論修例時,亦無想過市民反應會如此大,當時議員純粹考慮安全問題。有議員提議若乘客未扣,就發出「咇咇」警告聲,亦有討論下層乘客需否扣。至於執行及安全帶設計問題,他承認討論不是「好仔細」。
陳認為單靠執法部門「時鬆時緊」地酌情處理並非長遠之計,建議新例實施後半年,由當局提出在立法會檢討,檢視甚麼情況下可「酌情」讓市民不佩戴,如在市區的短途車可否有「走盞」。
李耀培:小童握安全帶拉鬆 避免勒頸
道路安全議會成員李耀培在電台節目稱,強制佩戴安全帶是為保障乘客安全,減低發生交通意外時的死亡風險,實施時或引起不便,但「絕對值得」。
至於安全帶一般為成年人設計,小童未必適合,他建議陪同乘車的成人應教小童用右手握著安全帶,拉鬆一點,避免安全帶勒住頸部。抱小童的家長,應將小童抱在安全帶外,臉部應面向成年人胸部。孕婦則應將安全帶扣在肚下方,減少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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