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公安局本周連3天發布3份通報,以「編造虛假資訊」「擾亂網絡秩序」為名對4名自媒體帳號負責人採取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措施。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地方當局收緊網絡輿論管控的做法。

根據中共成都市公安局公開資料,1月16日至18日,成都高新區分局、武侯區分局及成華區分局先後發布通報稱,涉事帳號在社交平台上持續發布圖文、影片或評論內容,並在發布過程中反覆使用「成都」等地域性標籤,將相關訊息與城市形象捆綁傳播。

警方在通報中將涉事自媒體人的行為概括為「刻意製造話題」。公安局稱,相關帳號並非圍繞單一事實客觀陳述,而是通過剪輯、拼接、斷章取義,甚至偽造影片、截圖等方式,對原始訊息重新包裝,並借助平台推薦機制放大傳播效果,從而誘導公眾形成錯誤認知。

成都當地網民江先生對《大紀元》表示,近期成都的網絡管理明顯趨嚴。「我們這裏(當局)現在對抖音、微信、小紅書上的內容看得非常緊,我想應該是收緊輿論管控吧,連一些普通討論比如說物價也容易被盯上,帳號被限流、內容被刪除的情況比以前多。」

江先生說,公安部門頻繁發布通報,本質上想起到威懾作用,讓不少網民明顯感受到網絡表達空間正在進一步收緊。「他們(公安)真正怕的不是所謂虛假資訊,很多時候(他們所謂的)虛假資訊不是空穴來風,他們怕的是網民聯合起來跟他們對抗。」

在具體案件中,公安局在通報中稱,犯罪嫌疑人齊某(男,25歲,宜賓珙縣人,某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25年12月以來,為博取關注、吸引流量,並為後續直播帶貨牟利做準備,組織人員進行擺拍,通過網絡發布包含「吸陽氣」等虛假情節的影片內容。上述內容在表達上存在「歪曲事實」「製造對立」「誤導公眾」等問題,相關影片在短時間內引發大量轉發和評論,造成「大量不實解讀」,對網絡秩序和公共輿論環境產生影響,已超出正常表達範圍。

通報還顯示,除齊某外,另有多宗類似案件。其中,一名23歲的男子被指發布虛假影片內容;兩名自媒體從業者被指偽造新聞截圖並配以誤導性文字進行傳播;另一宗案件中,一名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指通過製造誇張情節,刻意放大爭議,引發輿情擴散。

成都律師楊先生對此表示,公安部門在三份通報中均反覆強調涉案網民的行為「造成不良或惡劣社會影響」,並據此分別援引《治安管理處罰法》,或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為由,對相關當事人採取行政拘留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關停其網絡帳號,這種處理方式存在明顯矯枉過正的問題。

楊先生對記者說,從法律層面看,是否構成治安違法甚至刑事犯罪,應當以具體行為是否直接危害社會秩序為判斷標準,而不能僅憑「引發輿情」「傳播廣泛」就作出嚴厲定性。「如果只是內容失實或者誇張,原則上應當先通過行政糾正、澄清、刪除等方式處理,而不是一上來就動用拘留或者刑事手段」。

他指出,將網絡傳播效果本身等同於社會危害,容易擴大執法自由裁量權邊界。「一旦『不良影響』在執法中被認定為裁量依據,執法機關就可能對任何引發討論的表達進行追責,從而對正常的網絡討論形成明顯的寒蟬效應。」

楊先生認為,頻繁使用「尋釁滋事」等兜底性罪名處理網絡言論案件,不僅模糊了行政違法與刑事犯罪之間的界限,也容易引發公眾對執法公正性的質疑。

儘管中共官方將整治重點表述為「打擊虛假資訊」,但輿論認為,通報中反覆強調「城市形象」,使執法行為被解讀為對輿論表達的進一步收緊。一些觀察人士認為,中共當局關注的並不僅是訊息真偽本身,而是內容是否觸及其所不認可的公共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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