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今日(9日)表示,一名男子早前因管理無牌職業介紹所,違反《僱傭條例》第XII部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男子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處方於2022年12月接獲一名擬聘請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對一名男子的投訴。由於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該男子管理無牌職業介紹所,勞工處遂提出檢控。

勞工處提醒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檢控,其牌照亦可被撤銷。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或濫收求職者佣金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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