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院時任急症科醫生鍾浩然被2021年被醫委會裁定,對私家醫院的醫生作出不公允評論,以及專業失德。鍾浩然不服裁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5日)頒下判詞,裁定鍾浩然上訴得直,認為鍾浩然的言論並非全無事實根據,撤銷專業失德裁決,並獲得訟費。


2018年,鍾浩然推出《急症室的福爾摩斯II – 守護生命的故事(增訂版)》小說,以及在接受3間傳媒訪問時引述有病人肚痛求醫時,私家醫生未有充份檢查,便診斷病人患有腹膜炎,叫病人花費約2萬港元留醫並接受電腦掃瞄檢查;隨後,病人到公院急症室求診,發現只是普通腸胃炎,令病人不滿該醫生將病人當作「搖錢樹」。鍾又批評有醫生採取「防禦性醫學」,私利為先。

2021年,醫務委員會召開紀律聆訊,指控鍾浩然以小說形式對私家醫院醫生作出不公允評論,無充足事實根據貶損他人專業。最終,裁定專業失德成立,並作出譴責。


其後,鍾浩然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領下的判詞顯示,鍾浩然稱他的評論是基於自己的行醫經驗,亦受到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院長陳家亮文章等啟發,陳的文章反映了目前醫療界真實狀況,例如香港有部份醫生採取「防禦性醫學」,為病人進行多餘醫療程序。

上訴庭認為醫委會拒納陳家亮文章的理據欠妥,鍾浩然的評論也基於多年臨床執業的個人經驗,所謂「防禦性醫學」亦屬業界常識。上訴庭考慮到鍾的評論涉及廣泛公眾利益,以及他的言論自由,認為鍾言論並非全無事實根據,因此裁定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CACV 27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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