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足球代表隊及奧運代表隊成員招重文,涉嫌於去年5月在新蒲崗開車門「襲警」,案件今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涉案交通警並非誠實可靠,拒接納其反口覆舌的口供,裁定招仲文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被告招重文(54歲),報稱職業為足球教練。他被控於2023年5月3日,在新蒲崗仁愛街遊樂場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楊鎮陞。

裁判官周羡頤在裁決時指,此案件並無相關事發影片,單靠證人口供,故必須小心處理。涉案警員楊鎮陞前後不一並強詞奪理,認為他是一個不誠實的證人。周官續指,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涉案車輛車門在案發時打開的幅度有多少,以及未能確定楊及被告所站立的位置及距離等,基於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指控被告,最終裁定被告招重文襲警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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