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兩名時任董事,涉嫌就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混凝土磚壓力測試紀錄造假,以詐騙款項約197萬元,2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今(7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16日審訊,暫委法官嚴舜儀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嘉科」時任營運總監及董事被告梁永強出庭作供時,稱得知事件後自己「好surprise(詫異)同好震驚」,並向上級反映。

被告為64歲的梁永強及70歲的Leslie Harry Swann。梁永強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梁出庭作供,指涉案的小蠔灣實驗室項目由次被告負責,他不知道實驗室的運作,指原則上是由項目主管負責,自己亦沒有物料測試實驗室的工作或管理經驗,但作為營運總監,會跟進一旦出現的特別問題。

梁表示,是在2016年7月,土木工程拓展署發現實驗室的測試紀錄不尋常後,才得悉事件。他曾經視察實驗室、出席會議、會見有關的技術人員。他當時認為,事態比想像中嚴重,並非個別情況,認為系統和整體出問題,於是向上級反映,之後「嘉科」安排內部律師協助,又另聘律師處理。其上級亦決定委派澳洲專家來港調查。

梁強調,調查期間「將所有知嘅嘢全部講哂出嚟」,沒有不誠實,他亦在調查中輔助專家。

19名前實驗室職員早前罪成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不誠實、隱瞞或沒有披露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送往小蠔灣試驗所作建築材料合規測試,令土木工程拓展署職員,未能履行為香港公共工程項目提供可靠、高效和有效的建築材料合規測試服務的職責。

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指,兩人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為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拓署發放約197萬元款項。

事件中,廉署2017年曾經起訴嘉科19名前實驗室職員,18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另一名實驗室技術員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上述人士中有7人認罪,另外12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遭判監8個月至32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DCCC106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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