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男警涉偽造口供紙,訛稱報案人不追究,導致9宗案件被終止調查。現已停職的男警黃耀聰(32歲)被控一項偽造罪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今(1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高偉雄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下月16日再訊,以待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男警則獲准以8,000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但獲准今年2月中國新年期間,到大陸探親。
黃耀聰被控於2022年11月4日與5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2022年11月5日,據稱由周嘉敏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沒有作出該口供。被告被指意圖藉使用該文書,誘使其上司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造成不利。
被告另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涉於2023年1月6日與7月28日之間,在香港身為警員,在9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案件被終止調查。
案件編號:KCCC170/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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