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6歲前男警涉於2022年披露同袍的個人資料,被控1項在「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案件今(4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36個月,控罪獲撤回。
被告劉捷成,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2年9月23日,在香港未經資料當事人X的相關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包括其英文全名、職級、警務處職員編號、以及所屬的小隊,意圖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案件今再提訊,控辯雙方經商議後,同意案件以簽保守行為作結。控方今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批准。
警方較早前回覆傳媒詢時,指被告為已離職的前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STCC2409/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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