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5日)正式落案起訴中大醫院運動醫學及康復中心前主管劉敏昌,指他涉嫌長達4年訛稱親自為病人提供專業服務,騙取醫院專業服務費,同時涉及披露廉署調查人士身份及妨礙司法公正。中大醫院前人力資源總監鄧麗婷亦被控披露調查人士身份。兩人已獲准保釋,案件明日將於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廉政公署今日公布,於2025年8月接獲中大醫院的投訴,懷疑有員工向醫院提交載有虛假資料的服務紀錄以騙取醫院金錢,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經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昨日落案起訴劉敏昌。

劉敏昌(65歲),為時任中大醫院康復中心主管及顧問物理治療師,被控共6項罪名,包括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的罪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1)(b)條;以及4項妨礙司法公正罪,違反普通法。

鄧麗婷(51歲)為中大醫院時任人力資源總監,她被控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

劉敏昌於案發時負責管理中心日常運作,並督導其下約20名物理治療師的工作。根據劉敏昌的僱傭合約,他可就由他本人親自向病人提供的諮詢、診療或手術等專業服務,獲醫院發放專業服務費。

欺詐控罪指劉敏昌涉嫌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間,向中大醫院訛稱己曾在中大醫院或指定設施親自為病人提供諮詢、診療等專業服務,意圖詐騙中大醫院向他支付相關專業服務費。

廉署調查發現,劉敏昌涉嫌在上述期間多次指示不同物理治療師為病人提供實際服務,並將病人紀錄虛假登記在自己名下,他本人從未親自為這些病人提供服務。

兩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控罪指,鄧麗婷涉嫌於廉署接獲中大醫院投訴的同日至翌日(即2025年8月26日至27日),明知或懷疑廉署正進行貪污調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劉敏昌披露對方是廉署的調查對象。劉敏昌則涉嫌於2025年8月27日,向中大醫院康復中心兩名行政職員非法披露自己是廉署的調查對象。

餘下4項控罪指,劉敏昌涉嫌於2025年8月至9月期間,先後多次妨礙司法公正,指示4名中大醫院康復中心行政職員及兩名物理治療師,分別在上述涉貪調查中誤導廉署、拒絕廉署的會面邀請或銷毀證據。

二人獲准保釋,案件明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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