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日當天,《民生觀察》在其推特上公布了王藏夫婦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刑的判決書。有律師表示,判決書顯示,法院為避免公安檢查機關出現超期羈押、國家賠償等問題,通過非法判決進一步侵害被告人利益。

據人權網站《民生觀察》2022年12月10日發推稱,王玉文、王利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於2020年12月15日起訴,2022年11月7日一審判決,王玉文判處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王利芹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二人均已提起上訴。其王利芹羈押時間2022年12月16日屆滿。

《民生觀察》12月9日網站消息,王藏(原名:王玉文),2020年5月31日被楚雄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逮捕現羈押於楚雄市看守所。王利芹(王麗),2020年6月17日被楚雄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被逮捕現羈押於楚雄州看守所。王玉文、王利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於2021年12月15日不公開開庭審理。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李大彬12月10日對《大紀元》表示,這份判決書顯示出中共司法機關比較常見的違背法治、侵犯人權的現象,而且往往被社會公眾所忽視。

他說,在判決書第2頁,公訴機關建議「對王利芹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在判決書第7頁,法院最後判處王利芹「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判決書顯示,王利芹開始被羈押日期是2020年6月17日,判決書出具時間2022年11月7日。即判決文書出具之日,王利芹已被關押超過2年4個月。

「這很可能法院即為了避免出現超期羈押,國家賠償的情況,不顧案件事實和證據,違背罪刑法定原則,超出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給予被告人更多的刑期。」

李大彬表示,「今天是世界人權日,突然看到這個情況,顯露出中國司法裁判屈從於權力,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並未做到『相互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的執行法律』,反之,是在其中某一機關侵犯公民合法權益時,相互掩護非法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王藏出生於1985年9月26日,本名王玉文,雲南省籍,中國著名詩人、影視編劇及畫家、人權捍衛者、中國自由文化運動成員。

2007年起,他因積極參與多項維權民主活動,被北京當局多次警告威脅並驅離工作室和居住地,生計受到嚴重影響,不得已返回雲南。

此次王藏被雲南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帶走刑拘,其妻王利芹因其在網絡上為丈夫呼籲受株連,一個月後,亦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夫妻倆分別羈押在楚雄市看守所、楚雄州看守所,至今羈押已超過兩年。

王藏夫婦共有4名未成年孩子。目前由王藏近七旬的母親照看,但老人與孩子都受到當局嚴密監控。當局還扣押王藏的銀行卡與身份證件,不許親友接濟,對其經濟封鎖,導致老人和孩子生活非常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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