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一」晚,男子梁健輝涉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用刀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最後不治。梁健輝的死因研訊昨(1日)進入第二日,當時在場執勤的警長作供,稱受傷男警蘇敬祖被救護員拒絕先送往醫院。另外當日急救梁健輝的醫生亦作供,說為梁急救時,梁仍無起色,最後宣布不治。
警長33933文藝峰當日在現場與蘇敬祖一同執勤,是蘇的上司。文供稱當晚約10時,聽到有人大叫「有刀」,見到一名男子在崇光百貨外被其他警員包圍,男子手持一物品移動向自己的胸口。
同蘇共事多年的文,當時得知蘇被刀刺傷,馬上到蘇倒地的位置,見到蘇的恤衫布滿鮮血,更有「啫喱形狀」的血液在地上,蘇當時嘴唇青白、眼睛半開合,蘇更一度稱自己「抖氣(呼吸)好辛苦」。
救護員決定先送梁健輝上救護車
文稱救護車到場時,要求先送蘇敬祖到醫院,但救護員拒絕,說已失去呼吸脈搏的梁健輝須先送院救治。文稱當時反駁:「唔得喎,我同事都唔得咁濟」(不行啊,我同事也快不行了),認為蘇仍有呼吸脈搏,應先送院,但救護員維持原本決定。
文續稱另一輛救護車約3分鐘後到場,他陪同蘇到醫院。文又感謝救護員,並說要代表警隊感謝瑪麗醫院的周醫生及其團隊,「阿祖條命執得返,要多謝周醫生的協助」。
女督察作供:曾為梁急救
女督察潘煒琦昨亦作供。她說在警車知道要增援,到場後見到倒卧地上的梁健輝,用敷料為他按壓傷口止血,但當時梁已無呼吸脈搏,故以心肺復甦法加上心臟去顫器急救,直到救護員到場。
庭上播放警方拍攝的片段,顯示梁健輝當時已經被鎖上手銬,地上有血跡,倒卧時面部一度朝下。
梁健輝失血逾1公升
當晚為梁健輝急救的律敦治醫院急症室醫生劉兆基說,當晚10時半接手急救時,見到梁的左胸口有2處分別約3及4厘米長傷口,心臟已無活動。劉肯定傷勢已及肺部,心臟亦有可能被傷及,故為梁的胸腔引流,喉管及床上的血,估計超過一公升。
劉表示電擊、注射強心針、輸血等後,梁沒有起色,於是在當晚11時20分宣布死亡。他說,梁入院時已無呼吸脈搏,「可以說是死亡狀態」,認為刀傷影響心臟功能,是致命的傷口。
法醫:死因為胸部刺傷
法醫劉衛國在事發後4天,即7月5日解剖梁的遺體,稱死者左前胸有2處傷口,傷口的末端鋒利尖銳,由利器造成,深度分別達9.5及7厘米。他認為梁的死因是胸部刺傷,穿透胸壁、左肺、肋骨、心包、心臟、橫隔膜、肝臟,導致大量出血,心臟功能被刺傷影響,導致死亡。
死者梁健輝終年50歲。他的死因研訊有2男3女陪審團,高偉雄任死因裁判官,為期6天,聆訊今日繼續。
梁健輝胞兄前日(30日)作供後,表示他和其他家屬不會再出席研訊。
政府定性為「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
當日事件發生後2小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即指事件屬「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
翌日不少市民到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獻花悼念梁健輝;警方動員大批警力封鎖案發地點,並在崇光百貨門外拉起橙帶,但無阻大批市民前往並擺下鮮花,向死者致哀。時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表示,獻花悼念、網上留言稱呼刺警者為「烈士」、「勇者」的行為,會觸犯《港區國安法》的恐怖活動罪。
之後仍然有大批警員在銅鑼灣巡邏,並在崇光百貨外站崗,又架設揚聲器廣播,呼籲市民遵守香港法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規定」,警告市民不要逗留、進行多於4人的聚集,或於公眾地方棄置物品或張貼紙張及海報。
警方在去年7月4日拘捕一男一女,指他們在網上發表言論,其中一人是「煽惑其他人殺警」,另外一人則是「煽惑其他人向警察建築物縱火」。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哀悼梁健輝 及後撤回並道歉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去年7月7日動議,對刺警案疑兇梁健輝事後自戕身亡表示「深切哀悼」,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問,「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希望眾評議會員及港人「銘記真相」。
事後教育局及保安局批評及譴責學生會。港大校董會主席李國章在報章指責議案不道德,「我們有需要讓相關部門調查有否違反國安法」,並稱會終止學生會成員之學籍。學生評議會9日凌晨撤回議案並公開道歉,會長郭永皓帶領所有幹事辭去職務。
港大不承認學生會地位
身兼港大校監的時任特首林鄭月娥13日稱,為港大感到羞愧。港大隨後發表聲明,表示不再承認學生會現有(即當時)在校內的角色,又向學生會評議會及屬會發信,要求學生會7日內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並最終收回會址。
期間,警方國安處16日派員搜查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港大學生會旗下《學苑》總編輯亦被問話。
評議會成員被禁入校 警方國安處拘捕成員
港大校委會之後更宣布,禁止所有當時有份參與的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事後有港大校友發起聯署要求撤回「禁入校」處分,亦有7名港大校董發公開信要求撤回決定。
另外,港大在當年9月正式通知部份評議員,從9月6日起不得進入校園及使用校園設施,直至另行通知。港大當時稱,已決定不向44名學生會評議會成員中的18名學生執行風險管理措施。
警方國安處8月18日拘捕4名已經辭任的學生會成員,包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港大文學院學生會前代表容頌禧,及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此案正在區域法院審理,將於本月6日再訊,涉案4人正在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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