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組織「玫瑰團隊」的人權觀察員徐秦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年四月被揚州中院裁定中止審理。7月18日她的辯護律師對案件的四名法官控訴涉「非法拘禁罪」和「妨礙辯護權」。

徐秦,女,1962年生,居住在江蘇省高郵市。2018年2月9日在去崑山的途中被警方帶走,後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3月15日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3月21日,又被追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繼續扣押。

2018年8月31日,徐秦被取保釋放回家,監視居住一年。之後徐秦案經過6次延期審理、6次退偵與三年半的監視居住後,2021年11月4日徐秦被批捕,2022年4月22日揚州中院做出中止審理裁定。目前徐秦仍羈押在揚州看守所。

程海:超期羈押是一種非法拘禁行為

揚州中院做出中止審理的裁定後,徐秦的辯護律師程海、紀中久一致認為,江蘇揚州當局濫用職權非法打壓徐秦,對徐秦非法構陷入獄案件進行中止審理完全違背憲法。因此對揚州中級法院法官陳聖勇、黃月花、楊帆與院長李玉明(不知情可除外)等人進行控告。

原北京律師程海,徐秦案一審辯護人,7月20日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徐秦這個案子是2020年4月24日被起訴到揚州市中級法院,最高法院按刑事訴訟法規定三個月就要審結了,但是經過上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延期,上級檢察院批准一次是三個月,最高院延期了6次,估計他是沒有可延期了。但他被強迫要想一個理由(繼續羈押徐秦)。」

他說,「法院中止審理的理由是:『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在刑訴法中是有規定,不可抗力的事件如自然災害、戰爭等……但是他沒講這個不可抗力原因。(依目前情況)我們就想可能是疫情,但揚州全市都還是低風險,所以不可能是疫情原因。他為甚麼要中止審理呢?因為這樣他就能無限期羈押。」

程海認為,「這個案子一定是證據不足,那他可以退回檢察院和公安分局偵查,如果證據不足就應該做無罪判決。」

「這個案子一拖二年,他在最高法院批准延期到期(2022年4月24日)前中止審理,這樣就構成超期羈押。超期羈押是一種非法拘禁行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依照刑法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處以行政處罰。那麼這些審判長、承辦法官對徐秦的超期羈押已經超過三個月了。

「另外,刑訴法規定親友可以擔任辯護人,我很早就提交了徐秦的辯護手續給法官,但是他不理不睬,法律文書也不給我,他延期通知書上也不列我的姓名,他實際上不承認我的辯護人資格。所以我們控告他們妨礙辯護權。」他說。

程海和紀中久律師根據以上幾點,提出對法官的控告。並請求依法儘快審理徐秦被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依法立即解除對徐秦的非法拘禁,依法釋放。保障控告人程海的辯護權。並且追究四名法官非法拘禁、妨礙辯護權的違法犯罪責任。

長期關押不判 打擊異見人士

徐秦的丈夫7月21日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徐秦案件的律師控告法官,是認為他們在亂法。法院辦案亂象是中共傳統的體制。」

他還表示,「5月外媒採訪我時,兩個揚州國保和一個高郵國保都竄到我家裏來對我恐嚇威脅,沒有出示證件,我手機都被他們收了。說下次再有哪個外媒採訪你,胡說八道就叫你如何如何,我說,我說的都是事實。他說了一句:『中國權大於法!』」

玫瑰團隊成員伍女士7月21日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揚州當局無視法律,長期關押不判是違反憲法的,這也是打擊異見人士的一種手段。強烈遣責江蘇揚州當局,應該無罪釋放徐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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