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集《結婚作詞離婚作曲》其中一角色李施恩,年約50,任職廣播電台作家。她的丈夫是大學教授。他是她的初戀情人,彼此一起30載,育有兩名子女。李施恩為人節儉,寧願花錢在家庭,也不花在自己身上。家庭沒有聘請傭工,家務便落在李身上。她身兼兩職,弄得容顏憔悴,手部長期貼著藥膏。一天,丈夫突然向她說厭倦了多年的生活,欲離開這個家。李感愕然,事前看不見徵兆如:丈夫怨懟、或是出軌行為等。李欲哭無淚,自己沒犯錯,無辜被拋棄。她一再請求下,丈夫才道出分開的原因。每晚丈夫嗅出李手腕的藥味,看見李的倦容及殘舊的衣服,知道她日以繼夜地工作。顯示身為丈夫的他能力低,沒辦法使家庭富庶,沒辦法使妻子挽高級手袋及穿著名牌服裝。他感自卑及自責,因此無法待在家中。

男士有此想法確是不足為奇。他沒法打造富裕的家庭。認為妻兒們生活充盈、舒泰就是顯示自己賺錢能力高,自尊感因而提升。相反的情況下,男士自尊感受創。根據哈佛大學心理學家McClelland(1987),他需要成功感(need for achievement)。在家庭中,他得不到成功感,所以他轉移至外遇。他隱瞞妻子有外遇。外遇是他逃避自己無能的處所。此外,由於外遇年輕貌美,穿戴光鮮、高雅、時尚,以及仰慕他是大學教授。與她一起時,讓他感到自己是上流階層及擁有聲望。這正正滿足他的權力需求 (need for power) (McClelland, 1987)。

其實他真正愛的是自己,為了滿足他的成功感及權力慾,他不惜放棄家庭。若他真的感到家庭生活厭倦,大可與妻子商討對策。他可鼓勵妻子婚後仍追求她的理想,不用埋頭家務。他亦可主動聘請鐘點傭工,減輕妻子之辛勞。若他愛她,尊重她喜歡簡約舒適的衣著,不是每位女性也喜歡名牌服飾的浮誇。閒時給她送上高質衣料已能表達愛意。只怪妻子日捱夜捱,不善於打扮自己,只是不愛的理由。@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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