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Pillars(HK)Limited的負責人因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向5名僱員支付工資,被勞工處檢控。該負責人今日(9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8萬元。法庭亦命令該負責人須向僱員支付約7萬元的欠款。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工資予5名僱員,涉及款項約7萬元。該名負責人為公司的前董事及現任公司秘書,該公司所觸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名負責人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

【噤聲時代,更需要真相】

一起守住心中最後的光:https://bit.ly/3t45Qni

✅立即支持訂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直接贊助大紀元: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ponsors
✅成為我們的Patron:
https://www.patreon.com/epochtimeshk

------------------

💎成為會員 📧訂閱電子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