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某中學副校長因為聯署反對國安法,被《大公報》點名批評,甚至引述家長投訴稱有關行為違反師德,行為會影響心智未成熟的學生。教育局旋即發表聲明,強調所有教學人員,特別是學校管理層必須以身作則,並認為未經校方同意下,可能會對其他教師及學生造成影響與壓力云云。
言論自由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價值觀,即使《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亦寫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加上聯署反對國安法在法例尚未生效之時(本文見報之日國安法應已在香港刊憲),站在公民權利的角度發聲反對又何罪之有?網上聯署並不等同將議題帶進校園,教師也是公民之一,同樣有言論自由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至於聯署反對惡法是否等於將自己的立場強加於校內學生,只有無知者才會大造文章,有識者自會懂得分辨。《大公報》的報道是嘗試令人相信,聯署反對國安法便是屬於犯法行為;教育局在未有掌握教師所犯何事之前,便已高調表示老師未有以身作則,做法是未審先判。
反對國安法的聲音如此巨大,皆因一般人都意識到,所謂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等行為,罪名抽象,如果控罪條文可以任由控方演繹,則司法公義實在不易彰顯。加上國內行的是大陸法,是先假定被告有罪而需要自我證明無罪,跟香港行之經年的普通法,假設被告無罪而需要由控方證明有罪不同。根據過往經驗,大陸的司法制度本就令人沒有信心,具有膽色肯仗義執言替被告辯護的律師,一轉頭可能自己已經成為被告。慣享言論自由的香港人,又如何能夠相信這條法例針對的只是「極少數人」。
國安法在香港施行,但人大經過幾輪會議商討,官員多番表態擁護,直至刊憲之前卻仍是空白一片。還是區家麟說得好,「誰說法律條文很重要?其實,官員擁護最重要,擁護甚麼根本不重要。」香港經過2020年6月30日之後,一下子就接到2047年7月1日,這個晚上成為全面回歸的紀念日,成為一國兩制脫軌的序曲。
宮崎駿的動畫片《千與千尋》,其中一幕令人感到最詭異的,莫過於千尋的父母變成豬的場景。千尋一家三口出去郊遊,來到一條遍佈美食、卻空無一人的街道,父母經不起美食的誘惑,不假思索、坐下就吃。千尋發現父母吃著吃著,漸漸就變成了豬的樣子……宮崎駿所述的並非童話,而是一個現代寓言故事。千尋的父母不愛思考、不辨是非、徹底放棄原則或理想、只想盡情地佔有物質、極力滿足慾望,還假裝歲月安好,於是就成為一隻名副其實的豬。
香港低氣壓籠罩,仿似漆黑隧道看不見盡頭,但要知道不能坐下就吃。肯走,腳下始終會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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