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暴力清場時,多次遺落遭國際公約禁止的中空彈。但警方一直試圖迴避掩蓋。日前警方聲稱「繳獲真槍」,並指控「暴徒」持有和警方類似的中空彈,被指變相承認裝備中空彈。但鑒於中共一貫嫁禍抗爭者,警方有關「暴徒持槍」的說法遭港人質疑。

11月8日香港的國際人權日遊行前夕,警方聲稱破獲一個「槍械團夥」,搜獲一支半自動手槍及105發子彈,以及11支警用伸縮棍、4支辣椒噴霧、13件避彈衣陶瓷板及武士刀、軍刀等,並拘捕7男4女。

9日,其中5名男被告提堂受審,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四項罪名。控方提供網絡聊天截圖等「證據」,指控5人意圖「傷害香港警務人員」。

但首被告黃振強通過律師投訴,指8日遭拘捕時,警察曾關掉房間的燈,掩住他口部,對他掌摑拳打腳踢,並強逼他解鎖電話,及使用武力威嚇及誘使他錄口供。被告在庭上一度情緒激動及抽泣。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在當天的記者會上聲稱,如果這些「暴徒」混入8日的遊行並實施襲擊,將造成嚴重後果。他並稱,警方「繳獲的」過百發子彈,是與警方類似的「中空彈」,並指「暴徒」刻意使用類似警用子彈,「不排除是有心冒充警察裝備及插贓嫁禍」。

對於網傳中空彈非實彈,他特別強調,「事實上中空彈就是實彈」。

警察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補充指,手槍、子彈以及避彈衣都是真的,而胡椒噴霧及伸縮警棍,也和警方使用的類型相類似。

根據媒體相關報道的留言評論,港人對警方說法普遍表示懷疑,認為港警一貫栽贓嫁禍抗爭者,此案也不例外。

有香港網友質疑,香港警方聲稱查獲的槍械是奧地利製Glock 17手槍及上百發實彈。但在香港歷史上,悍匪多使用中國製54式手槍,原因是Glock 17手槍是歐盟嚴格管控出口的武器,「葉繼歡買不到,IS買不到,所以他們只能買出口管控混亂,甚至見錢眼開的中國製54式手槍。你現在告訴我香港隨便一個抗爭者就能輕易買到Glock 17?」。

值得注意的是,Glock 17恰恰是香港警方制式武器之一,使用德國9mm魯格彈。

也有網友指出,這似乎是警察第一次公開承認裝備國際公約禁用的中空彈。

此前港人多次在抗爭活動中撿到疑似港警掉落的中空彈。7月13日光復上水遊行中,疑似有便衣警察遺落裝滿中空彈的彈匣。8月15日在黃大仙,11月15日在柴灣,都有人撿到中空彈。11月15日晚,港警曾在事發地連夜搜尋。9月,警方也曾地毯式搜索警察遺落的六連發中空彈彈匣。

外界質疑港警在使用國際公約禁用的中空彈對付抗爭者。中空彈因為彈頭沒有全包裹,射入人體後會迅速變形成直徑約2厘米的扁平物體,給人體內部造成面積巨大的嚴重撕裂傷,以及持續出血和後續感染,令中槍者遭受極大的痛苦。

中共在六四屠城中曾使用類似的達姆彈。而陸媒曾報道,還有比達姆彈更殘忍的子彈,中彈者將遭受長時間的痛苦才死去,這就是港警佩戴的中空彈。

除了周日所謂的「繳獲真槍」外,港警本10日又聲稱發現「土製炸彈」,也遭遇媒體質疑。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道,警方聲稱在灣仔華仁書院斜坡上發現的兩個「土製炸彈」,並稱炸彈的爆炸性能「正常」,「殺傷力強大」。不過,對於如此「危險的爆炸物」,警方並未按照慣例當場引爆,反而裝在膠袋中打包帶走,令人懷疑。

報道指,本月6日在城市大學校園發現裝有硝基甲烷的玻璃瓶,7月在荃灣德士古道隆盛工廠大廈發現三過氧化三丙酮,警方都是當場引爆。10月20日在太子荔枝角道發現可疑紙箱,警方更出動爆炸品處理機械人到場引爆。#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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