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近日罕見取消了中共對旅加異議法官謝衛東的紅色通緝令,稱有證據支持謝衛東的論點,中共當局起訴他是因為謝批評中共的法律制度。
謝曾擔任中共最高司法機構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2000年從高院辭職,並於2014年抵達加拿大。同年,中共湖北省黃岡市公安局指控謝接受140萬元賄賂,在1999年的一樁民事案中支持某公司,隨後當局將謝列入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
在過去5年中,國際刑警組織做出取消中方發出的對謝的紅色通緝令決定相當罕見,而且,該組織更表示,中共發出的「紅色逮捕令」很可能是出於政治原因而發佈,並擔憂中共做法削弱國際刑警組織的中立立場。
「國際刑警組織檔案控制委員會」本月初做出的最新裁定指,有證據支持謝的論點,中方的整個起訴是出於政治原因,這與謝直言不諱批評中共法律制度有關。
而國際刑警組織的規章禁止執法部門進行任何「政治性質」的干預活動,且所有活動應遵守「世界人權宣言」精神。
委員會的決定指,保留中共對謝的紅色通緝令「將對(刑警)組織的中立性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同時「有潛在可能將此視為這是出於(中共)政治動機的活動。」
「這個案例有政治層面主導,」它補充寫道。
謝衛東表示,他早年接手聆訊的案件未能聽從中共政府的干預措施,所以他才成為北京的目標。在離開中國後,謝更對中共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批評。
同時,謝指控北京濫用各種手段,包括捏造罪名判處他兒子和妹妹,以及在起訴過程中對主要證人施加酷刑、逼迫他們做偽證。
外界認為,隨著人權組織以及各界對中共紅色通緝令「徇私枉法」的關注,國際刑警組織撤銷中共的部份紅色通緝令做法可能變得越來越普遍。
「大多數逮捕令是合法的,少數(逮捕令)雖不會對人權產生真正的寒蟬效應,但他們需要得到解決,」謝的律師斯圖爾特·弗里德曼(Stuart Friedman)告訴加拿大的《國家郵報》。
「我們不會忘了中國(中共)和加拿大之間正在發生的緊張關係……(但)我們希望所有這些會讓我們繼續往前走,促使國際刑警組織繼續認真研究這些問題。」弗里德曼補充說。
謝衛東與遊子期的故事
謝衛東的故事曾多次被報道,故事的主角其實是一位加拿大女子遊子期。
遊子期的弟弟游曉林是一名私企老闆,在1996年與平安證券有限公司武漢證券交易營業部的一宗商業糾紛中贏了官司。敗訴方上訴到全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1999年對此案做出裁決維持原判,謝衛東是聆訊此案的3名法官之一。
謝衛東在中國大陸曾當過七年律師及十年最高法院法官。2000年,謝衛東辭職下海,離開最高法院。
2004年,武漢證券交易營業部負責人的經濟犯罪案涉及當事人游曉林,於是武漢市蔡甸檢察院根據湖北省檢察院的交辦,抓捕了游曉林,並就此扣押游曉林企業和個人資產;同時被扣押的還有與游曉林案無關的游曉林堂哥游曉均(過世)、姐姐遊子期(加拿大公民、2002年移民加拿大)的企業和個人資產。
按游曉林母親鄧青的舉報材料,游曉林及游家價值數千萬元的財產被當局非法處置、變相侵吞。
2005年,游曉林的姐姐遊子期被蔡甸檢察院控告侵佔她弟弟公司的資產。但據其母鄧青的舉報信,游曉林沒有告他姐姐,檢察院此舉是為了阻止遊子期回國追討游家被侵吞的財產,這些舉措是時任湖北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徐漢明和時任武漢市蔡甸區檢察院檢察長楊先平所為。
2014年3月18日,遊子期回中國、在北京機場被蔡甸檢察院扣留。
在遊子期被中共當局關押期間,加拿大領事官員有進行領事探望。隨後,遊子期通過加拿大駐中國外交官帶出的一封書信顯示,她被中共當局不斷地以不同罪名延長羈留期,期間更受到各種酷刑折磨、且被迫做偽證,慌稱行賄當初主審弟弟案件的最高法院法官謝衛東。
但檢察院卻以遊子期的偽證為據,在國際刑警組織的網絡上通緝謝衛東。
奇怪的是,遊子期的案件最後又被撤回,但謝衛東仍被通緝。
國際刑警組織委員會在本月的決定中說,雖然沒有足夠的文件來支持遊子期遭受酷刑的指控,但去年「人權觀察」組織的報告有詳細列舉中國(中共)對國際刑警組織紅通犯親屬使用的策略,這是有「確鑿證據」的。
人權組織的報告還特別提到中共當局對謝衛東的兒子謝蒼穹、妹妹謝衛芳的拘留行為。
謝衛東現居多倫多,擔任優步司機。謝的移民律師助理馮志強(Jonathan Fon)8月23日透露,謝與一名加拿大人結婚,在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時最初因紅色通緝令被拒,但在紅色通緝令取消後,謝的身份申請現在正接受當局的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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