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中美貿易戰開打以來,中共一直掩蓋貿易戰真相,把其宣傳成美國對中國的打壓,並發起反美宣傳戰,而貿易戰的本質問題是甚麼?微信上一篇好文深入淺出地講出了貿易戰的實質,但文章已被全網刪除)。

貿易戰的本質問題是甚麼?

美國的訴求是甚麼?

美國的訴求是「平等待遇」。

美國的訴求是「三零二停一允許」。「三零」是零關稅、零非關稅壁壘、零補貼,「二停」是停止盜竊知識產權、停止強行技術轉讓,「一允許」是允許美國人到中國獨立開設公司。需要指出的是,這「三零二停一允許」不是單方的,而是雙方的。你對我「三零兩停一允許」,我也對你「三零兩停一允許」。

這個政策也是美國給到全體盟友的,美國對於中國,除了部份關稅以外(仍比中國低很多),已經大部份實現「三零二停一允許」了,中國人去美國開設公司的政策上早已執行很久了。

而美國加徵關稅的行為,是在中國不同意雙方互相實行「三零兩停一允許」,還要延續以前的做法:繼續徵收比美方高得多的關稅,繼續保持壁壘、繼續非法補貼、不承諾放棄盜竊知識產權、不允許美方來開設公司,美方利益將繼續受損失的前提下,才對中國的商品提高關稅的反制行為。

美國為甚麼提出這樣的訴求?

美中目前有3000億美元左右的逆差(因雙方統計口徑不同略有差異。如2017年數據美方統計是3752億,中方統計是2758億),通俗地說:美國買了中國很多商品,但中國買美國的不多,所以美國花得多,掙得少,虧了。

那麼,美國是因為「虧了」這3000億美元才發動貿易戰嗎?假如兩個村子各有集市,都允許對方商販來自己集市上擺攤賣貨,在自由市場的前提下,能賣多少是憑自己的本事,非要別人買你的東西,不是強買強賣嗎?

確實如此,但前提是「自由市場」,如果一方故意設置障礙,不允許另一方來賣東西(壁壘);或者是向一方多徵收攤位費(關稅);或者是少收自己村商販的攤位費,用規則以外「出千」的方式增加自己產品的優勢(補貼),那麼這種逆差就是人為造成的了。因此美方才提出了「三零」的訴求。

事實上,美方的這些要求,中國在2001年的入世談判中很多都已經承諾做到,但是均未兌現。可以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網站:《中國入世承諾》45項承諾中,7項經濟政策承諾只遵行了1項,4項知識產權承諾遵行了1項,12項貨物貿易承諾遵行了7項,22項服務貿易承諾遵行了14項,合計遵行23項,履約率51.1%。而且違反的承諾全都是關鍵承諾,比如關稅、金融、「牆」。

因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因此在入世之初,中國享受比發達國家更好的條件,比如可以徵收更高的關稅,可以給自己企業更多的補貼額(中國農業的允許補貼額度是美國的兩倍),但同時承諾要逐漸減少優惠,逐漸走向平等。

因此在美國看來,從2001到2019的18年間,美國一直在承受「不平等條約」和中國的「剝削」,現在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實力的提升,是要「平等」的時候了。

有文章也指出,美國對於花生和花生製品的關稅遠高於中國,這是事實,因為花生是美國東南部地區賴以維生的重要農作物,因此對進口花生實施相當高的關稅,這也是貿易協定之內的。在23類中國主要商品中,大約有21類商品的關稅都高於美國。

相比2001年,中國對美國徵收的關稅已經下降了約60%,但平均稅率仍然是美國的約三倍以上。事實上,特朗普政府談判團隊在5月初美中首輪磋商前的要求中,就包括要求中國將部份非戰略商品的關稅降至美國相同的水平。

美國的要求合理嗎?如果合理,中國為甚麼不同意?

一、三零合理嗎?

1. 「零關稅」合理嗎?

在三四十年前,世界貿易的70%是成品;到了2010年,世界貿易的70%是原材料和零部件(蘋果手機裏面有500多個各種各樣的大大小小的零部件,涉及幾百個企業和幾十個國家),如果層層加收關稅的話,所有人都無法做生意(除非你不生產工業品,只輸出石油和糧食等第一產業產品)。

所以美國跟歐洲、日本、加拿大、墨西哥等主要經濟體簽署了FTA(自由貿易協定)。如果中國接受零關稅,加入這一協定,相當於第二次入世。如果中國失去這一機遇,我國的製造業恐怕失去這一珍貴的歷史機遇,將會被世界遠遠地拋在後面。而且,中國每年進口的零部件佔到了全球的60%,當實現零關稅時,中國人將是「零關稅」最大的直接受益者。

2. 「零非關稅壁壘」合理嗎?

所謂「零非關稅壁壘」的意思,就是允許別人到你的市場來做生意,除了法律以外,沒有任何限制。事實上,這也是入世的承諾。而事實上眾所周知的是,在教育、衛生、文化、金融、服務貿易……等等很多領域,非但沒有向外企開放,也沒有向中國人開放,而是被政府和國有企業壟斷著。

正如網上的段子說的:美國制裁了華為(尚且還要通過法律程序),而中國限制了美國的所有企業進入關鍵領域,還限制了所有美國的互聯網企業:Google、Twitter、Facebook、YouTube……在科技時代,美國的主要產業就是互聯網和服務、金融業,而這些幾乎全被中國禁止了。

如上所說,最大的受害者不是美國,而是中國人自己。

在入世之初,中國人都幻想著中國人民可以得到國民待遇,可以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可以享受自由的市場經濟,但是事與願違。

正如龍永圖2011年接受白巖松採訪的時候所說:「我們當時承諾要實行對所有中國企業國民待遇的原則,但是現在我們對中小企業、對民營企業還有很多的不公平的、歧視性的待遇。」

中國的民營經濟在重重壓力和歧視之下,貢獻了接近90%的就業、50%的稅收和GDP。給中國民企、中國人民以國民待遇,是比中美貿易戰重要得多的問題。事實上,社會上很多理解甚至支持美方立場的觀點,正是基於「美方的訴求有希望解決國有經濟和政府壟斷的問題,民企或將從中得到利益」的考慮。

那麼,拆除壁壘會有甚麼影響嗎?雖然利於中國人民和民營經濟,但是會讓國企失去壟斷地位和優惠政策,讓政府失去經濟領域的管控權力,這才是真正的、會動搖體制的「核心利益」。

有人認為:「國企可以在公共領域提供普惠性的公共產品。」

這個觀點其實不用反駁,看看油價、過路費、電信電力價格就知道了,國家壟斷未必帶來甚麼「普惠」,而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家同樣有「普惠」和公共事業,也許比我們還要到位一些。有人認為:「國企是關鍵領域的定海神針,比如在大豆貿易中控制價格,實現糧食安全。」

事實上,在這個已經高度分工和貿易高度發達的世界上,沒有國家能夠(也沒有必要)自己生產所有產品。就拿大豆來說,中國大豆需求1億噸,自己只生產千萬噸,如果靠自己種大豆來滿足所有的大豆需求,糧食將會不夠吃。

所以「大豆絕大多數進口」是必然而且最優的選擇。而「糧食安全」是一個偽命題,是對於世界無知、冷戰甚至熱戰思維、與全世界為敵的無稽之談。因為糧食永遠不會禁運。

正如茅于軾所說:世界市場上從來沒有缺過糧食,倒是總是生產過剩,為賣不出去發愁。各產糧國都想盡一切辦法爭取糧食出口,而進口國則用關稅抵制糧食進口……現在有一種顧慮,怕國際糧食市場對中國禁運。一般而言這種情況不會發生。

因為WTO規定不許用貿易做政治鬥爭的工具,除非聯合國有決議。伊拉克打了科威特,被聯合國實施禁運,但糧食也沒有禁。糧食生產沒有壟斷性,任何一塊普通的地方都能種糧食,不像石油具有壟斷性。糧食只要出高價總歸買得到。還有人認為:「國家權力和國有壟斷經濟可以完成『一帶一路」這樣的大項目」。

「一帶一路」真的是多麼高明的戰略嗎?

與其說是主動出擊的偉大戰略,不如說是為過剩的落後產能找出路的無奈之舉。從2008年開始,一系列寬容的貨幣政策,都導致投資通過國企流到基建(而基建是落後的產能,國家政策本來是要「供給側改革」的,要的是高端製造業),而效率更高的民企融資難,准入領域受限。

如果讓市場配置資源,讓更靈活和高效率的民營經濟獲得本該得到的資源,還會有「一帶一路」的尷尬現狀嗎?(因為需要基建的都是落後國家和地區,本來就沒有錢,於是還要借給他們錢,所以有了「亞投行」;亞投行中國比例差不多40%,第二印度10%,但印度入股後又先貨走12億美元,剩下的最多3%,大部份不到1%。所以相當於是中國出錢給他們搞基建,債務成為很大的問題。)用「一帶一路」洗地,是典型的把副作用當療效了。

3. 「零補貼」合理嗎?

如果中國不加入國際貿易,不簽署貿易協議,補貼誰、補貼多少都是自己的內政。美國反對「中國製造2025」也是同樣的問題:中國搞核武器、搞太空實驗,無論補貼多少錢,美方絕對都無權干涉,因為這是中國的內政。

但是如果「中國製造2025」的產品要在美國進行銷售的話,企業自己的行為美國仍然無權干涉,但政府就不能補貼了,或者補貼額度需要在協議範圍之內,美國同樣也不能補貼自己的企業。補貼的另一個問題,是資金使用的低效率。我國政府給予企業的大量補貼被「騙補」,也是不爭的事實。

二、「二停」合理嗎?

「二停」是停止盜竊知識產權、停止強行技術轉讓,其實兩者是一個問題:不保護知識產權,會導致無人去創新和研發,因為你的成果會被盜走,為他人做嫁衣(騰訊經常盜竊創新成果,被詬病「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無人研發和創新,社會成為創造力的荒漠,就只能去索取別人的技術,所以不保護知識產權其實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

國內最著名的知識產權法學專家之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吳漢東有一篇關於中國知識產權發展問題的演講稿,非常精彩,也提到了很多中美的博弈過程,他認為: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是在美國談判和博弈中逐漸建立和完善的。

中美第一次知識產權衝突發生在1991年,美國政府認為中美之間的貿易逆差主要是因為中國不保護美國的知識產權,而使美國大量的知識產權被中國複製,使美國每年的損失達到100億美元。

在美國的督促下,我們於1992年修改了專利法,1993年修改了商標法。但中國不是輸家,因為美國的做法對中國也是非常重要的。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對中國這樣的新興工業化國家來說也是必要的。

從長遠來看,知識產權的保護對於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文化繁榮有重要作用,這也是包括南韓、新加坡和中國在內的新興的工業化國家為甚麼接受知識產權協議和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的理由所在。

他進一步說:為甚麼工業革命發生在英國而不發生在中國?這是因為,中國在近代化中沒有明確的私有財產制度,也沒有明確的產權制度,當然,其中包括所有權和知識產權制度。

事實上,關鍵技術是需要自己研發的,但也要去儘量得到別人的成果。而「得到」的途徑也只有在合作的環境中才是合法和可持續的,無論以甚麼方式,絕對比對抗的環境對我們更加有利。

三、「一允許」合理嗎?

「一允許」是允許美國人到中國獨立開設公司。上文已經提到,中國人去美國開設公司的政策早已執行很久了。允許外國人來開設公司,本來也是入世承諾的一部份。18年前就有人擔心,外國人來了以後會不會擊垮我們?這種擔心其實是多餘的。

我國首任駐世貿組織大使孫振宇針對十年前大家的這種擔心有這樣一段話。「我覺得我們當初有些低估了我們企業的應對能力,其實中國人很善於學習,很善於適應新的情況、新的挑戰。」

外國人來投資、成本是高的、國情是不熟悉的、針對的客戶和市場是和我們不同的,未必有直接的對位競爭關係。但卻可以帶來新的模式、技術、需求、讓國民以更低的價格享受到更好的產品和服務,這是被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所證明了的。

總結

美國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已:自由貿易、市場經濟符合美國和美國人民的利益。而中國人民、中國政府也有各自不同的利益。我們在說「中國」的時候,要注意說的是「中國人民」,還是「中國政府」。

在「三零二不一允許」的問題上,美國利益和中國人民利益在原則上、在絕大多數細節上是一致的,而中國政府利益和中國人民利益則未必是完全一致的。

「三零二停一允許」,不是「不平等條約」,恰恰是讓中國抓住機遇,「第二次入世」的絕好機會,其意義不亞於又一次改革開放。如果實施之後,市場將變得更加開放,我們獲得真正的市場經濟地位,在國際上得到最優惠的貿易環境,在國內,人民和民營經濟獲得國民待遇,而政府則要讓出一部份權利和利益。

這是要付出的代價。而既得利益者非但不願意放棄權力和利益,還要把本該屬於人民的權利和利益作為「代價」去犧牲。「開放」意味著失去經濟管控權力和權力衍生的利益,才是中國不能接受「三零二不一允許」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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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https://mp.weixin.qq.com/s/BXEZMqBz8BWZbkX8fU9g0g,已被刪除,轉載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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