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瀕臨破產的企業,經重整後起死回生,一筆原本無法實現的債權,變成了巨大的利益。為了搶奪債權,地方公安先是以刑事立案,後以民事交通事故公告,並刻意隱瞞當事人,通過虛假訴訟,剝奪了其高達近億元的合法財產。
山東企業家劉因明日前向大紀元投訴,自己正在經歷民營企業家合法財產被侵犯的標準流程,中共黑惡勢力與司法腐敗相勾結任意霸佔民營企業家的合法財產,玩弄法律不講程序,中國司法已經黑暗到了極點。
離奇訴訟 撤消債權
南皮縣刑警大隊的大隊長親自辦理劉因明的「合同詐騙案」。「他是周玉軍的同學,多次打電話給我:只要把財產讓出,就甚麼事也沒有,否則,『就對你發國際紅色通緝,讓國際刑警介入,雖遠必誅』。」劉因明說。
「南皮縣惡警威脅我的家人、朋友和公司員工,兩次找到對該案知情的濰坊市中級法院韓崇華法官,讓他作偽證,證明這個案子是個合同詐騙案件,被拒絕後,他們惱羞成怒,就把韓崇華舉報到山東省紀委,讓紀委調查他。」
南皮縣動用警力,調查半年以後,發現沒有辦法進行刑事立案,只得撤案。因為依據債權轉讓裁定,劉因明必須拿出20%的執行所得給周。這個案子已經執行回1,400多萬,周已經拿走了300多萬。(詳見河北滄州中級法院滄執字第231號《履行證明》)
周玉軍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周讓他的妻子辛玉俠的妹妹辛玲玲到南皮法院起訴周玉軍和劉因明,說這筆債權是辛玲玲的,周玉軍和劉因明的債權轉讓侵犯了辛玲玲的利益。然而,法院公告的時候,卻以辛玲玲訴周玉軍、劉因明交通事故糾紛立案。
2018年8月份法院開庭,用簡易程序做出裁定,以周玉軍和劉因明侵犯了第三人辛玲玲的利益,撤消了他們的債權協議。
劉因明指出,第81號判決書中查明的辛玲玲借出的借款的最終還款日期為2013年2月26日,他受讓的債權借款日期應在2013年4月10日(最後一筆借出款日期),兩筆債權沒有任何關係。其與周玉軍的債權轉讓也並非上訴人謊稱的無償轉讓。
此外,周玉軍和辛玲玲是親戚,他們是多家公司的關係人、利益人。劉因明認為,這是一起周玉軍和辛玲玲串通、一審法官參與、貪腐分子幕後策劃的一起不折不扣的虛假訴訟。
司法黑暗 一手遮天
由於此案被法院以交通事故案刻意隱瞞,當劉因明在網上發現該案的判決書時,離判決書生效只有6天了。他馬上寫了幾份上訴材料,分別寄給一審法院、二審法院。滄州中級法院收到上訴狀後,給劉因明打電話,提供了帳戶,讓他交了100元上訴費。
劉因明說,「這個行為就是法院已經認可了我上訴的時間,上訴的有效性,並且收了我的起訴費。在民法上就是我跟法院的一個契約已經建立了。」
但開庭時二審法官說,法庭無法認定這個上訴狀是劉因明寄出的,劉因明委託律師的經中國駐外使領館領事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周玉軍和二審法院也不予認可。一再要讓劉因明本人必須到庭。
而劉因明的律師認為,因為劉因明本人不是美國公民,還保留中國國籍,他的上訴狀、委託書根本不需要領事館認證。如果說是涉外案件,一審法院(南皮縣法院)根本沒有權力審判這個案子。因為中國的民訴法規定,涉外的經濟案件,中級法院以上的法院才有管轄權,而且必須是涉外法庭。
律師表示,依據民訴法的規定,起訴、上訴口頭都是可以的。劉因明委託了律師,律師有完全委託權,可以當庭認可劉因明的起訴狀。
「現在法院就在程序上跟我糾纏,就是因為這個案子牽扯的利益太大,牽扯的背景太厚、太黑,一旦開庭就事實進行審理,周玉軍及一審法院虛假訴訟就會一目瞭然,他們一直很強硬。」劉因明說。
周玉軍還在法庭上對劉因明的律師發出死亡威脅,說「你賺了劉因明的錢,你有命賺有命花嗎?你拿了他多少錢?你就不怕在滄州被車碰死。」周在法庭上叫囂,「我所有的借貸糾紛都是在這裏審理的,從院長到執行員都是我的鐵哥們。」
劉因明說,「周玉軍個人不可能有這麼大的本領,能讓一審法院在自己的官方網站上,把這個案由立案為交通事故,這很可笑的。這是我們中國司法史的恥辱。」
此外,劉因明質疑,南皮縣公安憑甚麼去立案管民事糾紛呢?中共公安部多次明令禁止,公安機關不得插手民事經濟糾紛。
監控微信 剝奪訴權
劉因明告訴記者,「微信這東西是不能用的。他們可以直接把這個東西作為你的罪證來使用,很可怕。我發的所有圖片,包括在海外參加一些集會、參加一些秘密會議,他們馬上就知道。在微信上,公民沒有任何私隱可言。」
「他們監控了我的微信,發現我給國內挨整的人的家屬轉錢,救濟受迫害異見人士的家屬,威脅說,我已經完全符合顛覆國家政權了。」劉因明說,「我就是同情這些人。你不能把我的利益和同情這些人結合起來。用這些事弄得我不能回國應訴,又在國內收拾我的財產。這樣做是不公平的。」
他說,「二審以本人不到場為由不開庭,拖到5月11日就可以駁回。不但剝奪了我二審的訴權,而且把我提起申訴的期限也拖掉了。」
「他們知道我不敢回國,承認我的委託人也可以。可笑的是二審法官說『劉因明這二年回來嗎?這二年回來的話,這二年(訴期)都有效。』」劉因明說,「他們已經不講任何的技術了,就這樣明地搶我們在國內的財產,這個政權還能支撐二年嗎?他們不是瘋狂了嗎?」
一審法院的法官李國強後來加了劉因明的微信,提出私下和解。還威脅說這個案子後面好多非常高級的領導幹部對他打了招呼,劉因明就是在海外喊破天也沒有用。
劉因明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其實在中國,玩錢過了億你就已經掌控了『國家秘密』了,就這幾個人,無非就是幕後的白手套不一樣而已,都是(中共)這幾大家族的白手套。我們民營企業家的利益,根本不在他們眼裏。現在,他們和解的價碼提高了,我說這跟金錢的數額是沒有關係的,我必須要把這個真相說出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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