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市長劉鵷上任僅88天便辭職。官方未公布其辭職原因。劉鵷被曝20年前曾駕駛政府公務車與一輛捷達車相撞,捷達車又撞上一輛的士,造成捷達車乘客1死6傷。事後劉鵷用五十多萬(人民幣,下同)擺平事件。
據《忻州日報》報道,9月24日下午,忻州市人代會接受劉鵷辭去忻州市長職務。此時距離劉鵷6月29日出任市長僅88天。
劉鵷辭職前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9月21日主持市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3天後,忻州市人大常委會即通過接受其辭職的決定。
劉鵷此次突然離任,引發外界再度關注他20年前曾因逆向駕駛造成一宗致命交通事故。
20年前發生致命車禍 雙方「同等責任」 劉鵷卻支付50.4萬元
9月8日,微信公眾號「法與情」刊發調查文章稱,2006年4月10日晚,時任太原市小店區副區長的劉鵷駕駛一輛政府公務車,在太原市濱河西路漪汾橋南環口越線左轉,與一輛捷達車相撞,捷達車隨後又撞上一輛的士,造成捷達車乘客朱建龍死亡,其他6人受傷。
據該文披露的2006年5月11日《交通事故認定書》,劉鵷被認定存在「越中心雙實線提前向左轉彎」的過錯;捷達車司機則被認定無牌駕駛、車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及違反載人規定。最終,交警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的士司機及其他乘客無責。
事故後的一份調解協議顯示,劉鵷一方最終向死者家屬及多名傷者支付50.4萬元。文章對當年的事故責任認定及後續處理提出質疑。
「法與情」的調查文章引述多名當年傷者的說法表示,事故發生後曾懷疑劉鵷酒後駕車。但文章同時指出,受訪者無法確認當年是否進行過酒精檢測,因此「醉駕」目前沒有得到公開材料證實。
文章還質疑,現有《交通事故認定書》對碰撞點、行駛軌跡、速度及避讓可能等情況記載不足,並提出事故責任為何認定為「同等責任」等問題。
截至文章發布時,「法與情」稱曾於9月2日及8日兩次致電劉鵷求證,但未獲接聽,之後又發送採訪訊息,未收到回覆。
從太原副區長一路升至忻州市長
公開資料顯示,劉鵷1971年11月出生,山西陽曲人,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共。
他2004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太原市小店區副區長,正是在這一任期內發生上述交通事故。此後,他歷任太原市旅遊局局長、太原市政府秘書長、太原市副市長、太原市委常委、秘書長、統戰部部長,以及山西省援疆前方指揮部臨時黨委書記、總指揮等職。
2022年至2025年,他任山西省援疆前方指揮部臨時黨委書記、總指揮、山西省政府駐新疆辦事處主任及昌吉州黨委副書記;2025年4月起任忻州市委副書記(正廳長級)、五台山風景名勝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
今年6月29日,劉鵷正式當選忻州市市長,不到三個月後突然辭職。
目前,官方沒有公布劉鵷辭職的具體原因,也沒有說明此次辭職是否與20年前的交通事故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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