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國(中共)放棄長期以來抵制世界貿易組織(WTO)推動電子商務市場全球標準的做法,在最後一刻宣佈加入美國等76個國家就電子商務的聯合聲明。

專家指,這是中美貿易戰的直接結果,貿易戰已迫使中方同其它貿易夥伴國家尋求更廣泛合作。

電子商務是在WTO於1995年成立後才蓬勃發展的新形態貿易,迄今相關商品和服務的在線貿易已成為全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據WTO的一份報告顯示,2016年全球電子商務總交易價值達27.7萬億美元,其中近24萬億美元是企業對企業的交易。

中方作為一個主要電子商務參與者,其業務佔全球電子商務市場的五分之一。其中,電子商務巨頭阿里巴巴的交易就遍及全球200個國家。

不過,對於這個新形態貿易,WTO對國際電子商務尚未出台一個全球性標準。而中共也不想有新監管、擔憂不利其一枝獨大的電子商務產業,所以在制定電子商務標準上一直拖WTO的後腿。

上周中方態度的轉變則被認為是中美貿易摩擦所致,同時也跟歐洲等各國緊隨美國,加強對中共不公平貿易行為的抵制有關。

聚焦中共的強迫數據本土化政策

新的電子商務規則將解決引起爭議的強迫數據本土化政策。歐美在華公司經常抱怨,中共當局強迫他們在中國境內儲存他們的營運數據,這讓他們很難保護知識產權。

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在上周的美方聲明中更是警告說,如果無法解決美國和其它國家對於中國(中共)電子商務政策的批評,包括「限制跨境數據流動以及對數據在地化的要求」等,本次電子商務談判可能不會成功。

而中共也曾暗示,對現有的電子商務規則的部份草案有異議。中共駐WTO大使張向晨上周說,「我們認為,如果時間允許,目前的聯合聲明內容本可以起草得更好。」

同時,他再次將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自居,指電子商務談判「應尊重發展中國家的合理要求」。

而特朗普政府已經就此與中共在WTO激辯過一輪,美國駐WTO大使謝伊(Dennis Shea)曾在WTO會議上發言說,「WTO不具備處理中國(中共)構成的根本性挑戰的機制。對於經濟和貿易而言,中國(中共)仍在採納國家主導的重商主義做法」。

他更建議說,WTO不應再給予包括中國(中共)在內的自我認定是發展中國家的會員國特殊待遇。

與中共歷來在WTO強辯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2018年WTO貿易政策審核會議(Trade Policy Review)上,台灣承諾在未來談判中將以「發達國家」身份參與談判,過去台灣以「發展中國家」身份參與。

中美貿易爭端燃燒到WTO

同時,中美貿易摩擦也暗示,雙方可能在WTO制定相關規則的過程中繼續爭執不下,不僅是規則本身,更是因為規則背後的行為以及理念。

日本經濟亞洲評論1月25日報道說,參與國最快將從2020年開始實施商定規則。談判將自今年夏天啟動,重點在與電子商務相關的企業和消費者數據跨國轉移。

美國和日本一直在推動數據的自由流動,兩國稱應允許企業將數據帶回國內進行分析,同時還呼籲禁止當地政府索取企業機密。

而中共當局除了禁止外國企業將中國消費者數據轉移至境外,還強迫外企上交軟件的源代碼以及要求這些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置伺服器。這些規定已成為外國企業的重大負擔與擴大業務的障礙,但卻是中共當局以「國家安全」為由獲得企業技術以及獲取公民私隱的途徑。

華盛頓智囊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的中國商務和政治經濟項目主任斯科特·甘迺迪(Scott Kenndy)指出,「就像推動(貿易)自由化一樣,中共可能也會尋求放慢談判進程」。

華盛頓智囊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資深研究員尼古拉斯·拉迪(Nicholas Lardy)告訴美國之音,「電子商務倡議前景光明,但是我們現在還遠遠不能預測(WTO)磋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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