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共人大釋法,民主派四位議員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被裁定宣誓無效而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當中梁國雄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展開聆訊。

包括同樣被DQ的劉小麗、姚松炎以及多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范國威、許志鋒、張超雄,還有剛落選的李卓人等人到高等法院聲援。他們高喊「DQ議員可恥」、「我要真普選」、「我是香港人」、「香港人打不死」、「長毛打不死」等口號。

梁國雄出庭前表示這麼多人前來聲援他,是因為中共利用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釋法,將合法就任的議員資格取消。他強調他們所受到的不公平對待等於是香港市民受到不公平對待,「因為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民享有選舉及被選舉權。」他又說更改選舉結果或是其後取消參選資格,皆是將《基本法》丟在地上踩。

梁國雄解釋為何要堅持上訴的原因:「我希望同時有這個責任令到香港的司法機關就此問題有正式的判決。..所以姚教授、小麗老師去參選和我都是為了同一目的,大家不要亂猜測,今日我們看到共產黨在選舉中的行為,用黨國機器不用申報,用各種方法去擾亂視聽,用所謂鎅票的方法。..其實我最大的心願就是贏回議席。讓良心法庭裁決。」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普通法在本港正處於非常壞的時刻,法庭對此需負部分責任。他解釋根據普通法,當某項法例未生效前,某人作出違反該法例的行為,不應受到法律制裁,同樣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也不應該有追溯力。他又指,在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案中,原審法官並沒有依據人大釋法判案,但上訴庭就考慮了釋法的因素,是站在了普通法的頭上。

李柱銘強調,根據《基本法》和中國憲法,人大常委會無權以釋法來補充《基本法》。至於終審法院的3位法官駁回梁頌恆及游蕙禎的上訴申請,他認為,3位法官只是上訴委員會成員,決定並非正式法庭裁決案例,對法院考慮本案時並無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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